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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筑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要求設立分(子)公司問題治理工作的通知
瀏覽次數:10215各區縣(含功能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筑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要求設立分(子)公司問題治理工作的通知》(粵建市函〔2021〕99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各區縣(含功能區)住建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筑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要求設立分(子)公司問題治理工作,全面自查自糾招投標政策和招標文件范本存在的問題,認真開展招標文件抽查,同時強化相關投訴信訪處理工作,積極宣傳營造氛圍。
請各區縣(含功能區)住建部門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匯報,及時將本部門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于2021年3月22日前將書面報告及《建筑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要求設立分(子)公司問題治理工作成效清單》(附件2)的蓋章掃描件和可編輯電子版發至我局建筑市場監管科。書面報告內容應包括招投標政策和招標文件范本存在問題自查自糾、招標文件抽查、投訴信訪處理、宣傳情況及有關治理工作成效數據。
附件:1: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筑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要求設立分(子)公司問題治理工作的通知(粵建市函 〔2021〕99號)
2:建筑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要求設立分(子)公司問題治理工作成效清單.docx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2月9日
(聯系電話:88562182,電子郵箱:stjss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