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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開展"法律進工地"活動的通知
瀏覽次數:3468“法律進工地”、“法律進企業”是建設系統“五五”普法的重要形式,是貫徹落實法律宣傳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的有效載體,是建設系統法制建設的重要抓手。為進一步宣傳建筑安全生產法律知識,提高建設系統干部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根據“全省建設系統建筑安全生產法制宣傳現場會”精神和《汕頭市“建筑安全生產年”普法活動方案》(汕府建[2009]102號)的工作部署,我局決定在市建設系統中開展“法律進工地”暨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內容和形式
此次活動以進一步宣傳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市建設局將免費向各區縣建設局和市直建筑業企業贈送宣傳掛圖等資料,再由各單位發放到建筑工地,并將有關圖片張貼于工地醒目位置。各區縣建設局要結合業務工作的需要,開展安全生產知識講座、觀看電教片、法律咨詢等活動,以此促進“法律進工地”活動深入開展。
二、活動時間
此次活動從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5日止。各單位請于2009年12月18日前,到市建設局法制科(市建設大樓1707室,聯系電話:88568419)領取宣傳資料。
三、幾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此次活動的重要性,主管普法工作的領導要親自抓,具體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方案、有目標、有落實,切實將此項活動落到實處。
(二)各單位在活動期間,要積極組織職工學好、用好安全規程和法律法規,形成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良好氛圍,切實提高職工自我防范和自我保護能力,
(三)各單位要加強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多采用實例證明忽視安全和違章作業的嚴重后果,消除職工的麻痹思想,真正從思想上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要大力宣傳安全生產先進事跡,用榜樣的力量影響和帶動廣大職工,自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推動安全生產工作上一個新臺階。
(四)各單位要通過此次宣傳活動,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到獎懲分明;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單位和工地要予以重獎,反之要予以重罰,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