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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做好2009年全市建設工作會議準備工作的通知
瀏覽次數:262342009年全市建設工作會議初定于2009年2月上旬召開(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會議主要議題:傳達全國、全省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總結經驗,表彰先進,部署工作。為做好本次會議準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2008年度汕頭市建設系統先進單位7個和先進企業65個
(一)評選對象
先進單位評選對象:建設系統中的機關和事業單位。
先進企業評選對象:建設系統中的施工、監理、開發、勘察設計、燃氣、建筑節能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企業。
(二)推薦辦法
評選推薦按照“分級管理、逐級推薦”的原則進行。
1、先進單位: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自薦或由市建設局推薦;區縣建設局屬下事業單位由其主管部門或市建設局推薦;其他單位由市建設局推薦。
2、先進企業:區縣屬下企業由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推薦;市直企業可自薦或由市建設局推薦。
具體分配名額詳見附件1、附件2。
(三)評選條件
1、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十七大和上級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有一個團結協作的領導班子,領導成員廉潔自律、勤政廉政、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能帶領全體干部職工認真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機關的決定、指示,真抓實干,勇于創新。
2、有一支愛崗敬業、忠于職守的干部職工隊伍,能同心同德,從大局出發,對社會負責,為群眾著想,在開展社會服務承諾和為民便民利民活動中成績突出。
3、有一套行之有效、較為健全的規章制度,照章辦事,行為規范,作風優良,工作扎實,辦事效率較高,社會形象較好。
4、能遵紀守法,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納稅,按時繳交有關規費。
5、能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各項工作任務及經濟技術指標,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較好;沒有拖欠職工和農民工工資;沒有發生群體性上訪事件;沒有發生質量安全等事故;沒有違法建設行為;沒有違法違規行政行為;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沒有違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定;沒有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三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
6、實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落實一名分管領導和承辦人員,嚴格按照本通知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推薦評先的組織協調工作,切實做好調查摸底、征詢意見、討論研究、資料填報等工作,確保推薦工作順利開展。
2、做好推薦評先。在開展推薦工作中,各單位要嚴格依照評選條件,堅持標準,嚴格把關,確保被推薦的單位和企業具有先進性、代表性,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該單位(企業)評先資格。
3、填報有關資料。參加評選的單位和企業,按附件3要求填報(一式二份),由其主管部門加具意見和加蓋公章,并附上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證明(各區縣建設局須由各區、縣政府相關部門出具證明,其他單位和企業可由其主管部門或相關部門出具證明),于2009年1月7日前按管理線條報送本局有關業務科室。
二、會議經驗交流
會議將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經驗交流,主要交流開拓外地建筑市場、外稅轉移、質安文明施工、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建設管理、燃氣經營等方面情況。被指定撰寫經驗交流材料的單位要落實專人負責,并于2009年1月15日前將書面材料(一式兩份)及電子文檔報送本局有關業務科室。經驗交流材料字數一般不超過3000字。
3、2008年度汕頭市建設系統先進單位(企業)推薦(自薦)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