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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嚴格執行搭設高度超過30m的腳手架工程專家論證審查制度的通知
瀏覽次數:3799各安監分站、各施工和監理企業:
根據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結合本市目前實際,現就我市建設工程搭設高度達到30m及以上的腳手架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
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企業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
三、專家組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應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實施過程中,施工企業應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
四、搭設高度達到50m及以上的腳手架工程論證審查專家組中應有不少于2名專家從市建筑業協會專家庫中抽取產生。
汕頭市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總站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