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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做好全市建設工作會議準備工作的通知
瀏覽次數:2516各區縣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全市建設工作會議初定于2006年2月中旬召開(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會議主要議題:傳達全國、全省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總結經驗,表彰先進,部署工作。為做好這次會議準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2005年度汕頭市建設系統先進單位8個和先進企業52—54個。
(一)評選對象
先進單位評選對象:建設系統中的機關和事業單位。
先進企業評選對象:建設系統中的施工、監理、開發、勘察設計、燃氣、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企業。
(二)推薦辦法
評選推薦按照分級管理、逐級推薦的原則進行。
1、 先進單位: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自薦或由市建設局有關科室集體討論推薦;區縣建設局屬下事業單位由其主管部門或市建設局有關科室推薦;其他單位由本局有關科室集體討論推薦。
2、先進企業:區縣屬下企業由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推薦;市直企業可以自薦,報其主管部門簽署意見,沒有主管部門的企業由市建設局有關科室推薦。
具體分配名額見附件1、附件2。
(三)評選條件
1、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上級精神,有一個團結協作的領導班子,領導成員廉潔自律、勤政廉政、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能帶領全體干部職工認真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機關的決定、指示,真抓實干,勇于創新。
2、有一支愛崗敬業、忠于職守的干部職工隊伍,能同心同德,從大局出發,對社會負責,為群眾著想,在開展社會服務承諾和為民便民利民活動中成績突出。
3、有一套行之有效、較為健全的規章制度,照章辦事,行為規范,作風優良,工作扎實,辦事效率較高,社會形象較好。
4、能遵紀守法,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納稅,按時繳交有關規費。
5、能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各項工作任務及經濟技術指標,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較好;沒有拖欠職工和農民工工資;沒有因集資等問題發生上訪事件;沒有發生質量安全等事故;沒有違法建設行為;沒有違法行政行為;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沒有違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定;沒有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三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
實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權。
(四)工作要求
1、加強推薦評先的組織領導工作。各單位要落實一名分管領導和相關承辦工作人員,按照本通知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推薦評先的組織協調工作,切實做好調查摸底、征詢意見、討論研究、資料填報等工作,確保推薦工作順利開展。
2、認真按照有關標準和條件做好推薦評先工作。各單位在推薦中要嚴格依照評選條件,堅持標準,嚴格把關,確保被推薦的單位和企業具有先進性、代表性,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該單位(企業)評先資格。
3、按規定認真填報有關資料。參加評選的單位和企業,請按附件3要求填報(一式二份),并由其主管部門加具意見和加蓋公章,附上計劃生育、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證明(各區縣建設局須由各區、縣政府相關部門出具證明,其他單位和企業可由其主管單位或相關部門出具證明),于1月15日前按管理線條報送本局有關業務科室。
二、會議經驗交流
會議將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經驗交流,主要交流開拓外地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建設管理、燃氣經營等方面情況。被指定撰寫經驗交流材料的單位要落實專人負責,并于1月15日前將書面材料一式兩份及電腦磁盤報送本局有關業務科室。經驗交流材料字數一般不超過3000字。
附件:1、2005年度汕頭市建設系統先進單位名額分配表
2、2005年度汕頭市建設系統先進企業名額分配表
3、2005年度汕頭市建設系統先進管理單位(企業)推薦(自薦)表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