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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印發《汕頭市管道燃氣經營企業特許經營評估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瀏覽次數:13810澄海區、潮陽區、潮南區、南澳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管道燃氣特許經營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市場運行,健全和完善管道燃氣監管體系,依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局擬定了《汕頭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評估工作方案(試行)》(附件,簡稱《方案》)。請各區(縣)給予以高度重視,認真對照《方案》要求,結合區(縣)實際,對本區(縣)特許經營管道燃氣企業開展考核評估,考核評估結果將作為特許經營是否延續的依據之一,我局將于年底前對各管道燃氣特許經營企業考核評估情況進行抽查。
附件:汕頭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評估工作方案(試行)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6月4日
汕頭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評估工作方案(試行)
為進一步規范汕頭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市場運行,強化管道燃氣特許經營企業評估考核,健全和完善管道燃氣監管體系,依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評對象
汕頭市所有管道燃氣特許經營企業
二、考評內容
(一)是否按照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燃氣專項規劃及其他相關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二)是否按照上級文件要求開展燃氣設施設備更新改造;
(三)是否定期對各項設施設備開展檢測,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完成各項安全隱患整改,保障供氣連續性;
(四)提供的燃氣產品和服務是否滿足各類標準和要求;
(五)是否按要求編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救援物資儲備充足;
(六)是否建立健全各項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七)是否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足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的崗位安全職責;
(八)是否依法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及其他相關險種;
(九)是否建立信息公開公示制度;
(十)是否開展燃氣安全用氣宣傳,向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
三、考評方式
由管道燃氣特許經營企業準備考評內容相關作證材料,由全市各級燃氣管理部門根據佐證材料對本轄區的管道燃氣特許經營企業進行考評,每項考評內容按照完成情況優秀、良好、一般、差給予10至1分,總計75分以上為“通過”,75分以下為“不通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評估的特許經營企業按“不通過”判定。
(一)擅自轉讓、變相轉讓,出租或者質押特許經營權的;
(二)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且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所提供的燃氣產品和服務達不到國家規定或者特許經營協議約定的標準,嚴重影響公眾利益的;
(四)不履行普遍服務義務或者不履行燃氣設施建設、保養維護、更新改造義務,危害公眾利益、公共安全的;
(五)違法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特許經營協議約定應予收回特許經營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