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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印發《2017年燃氣企業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瀏覽次數:17687各區縣及保稅區、高新區、海灣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安監總站,各施工、監理企業,各有關單位:
現將《2017年燃氣企業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6月14日
2017年燃氣企業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方案
根據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2017年全市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方案〉和<全市“三小”場所、出租屋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回頭看”行動方案>的通知》(汕消安〔2017〕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夏季火災防控工作,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穩定,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黨的十九大閉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燃氣企業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檢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公共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充分發揮各級行業部門職能作用,圍繞黨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動安保任務,全面開展燃氣企業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增強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有效提升企業火災防控水平,確保全市燃氣企業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夏季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努力為黨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時間
即日起至黨的十九大閉幕。
三、組織領導
成立由市住建局柯延鵬局長任組長,市住建局林永安總工程師、林平元副調研員為副組長,市住建局燃氣科、質安科科長為成員的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市燃氣企業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檢查的組織領導。
四、檢查內容
(一)燃氣企業。主要檢查: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管理人員,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車通道、防火分區、防煙分區、防火間距、防火堤等應符合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要求;是否違規使用可燃夾芯彩鋼板設置辦公和住宿場所等情形;是否按規定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冷卻系統保持正常運行;避雷、防靜電設施設置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保證24小時雙人值班,持證上崗,掌握應急處置程序和設施設備操作技能。
4.是否落實使用明火的管理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實夏季防火防爆措施。
5.是否對電氣線路和油氣儲存和輸送的設施、裝置和管線等進行定期維護、檢測,確保完好正常。
6.危險化學物品儲存、裝卸和生產是否建立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是否有違規儲存、操作的現象。
7.是否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是否對專兼職管理人員以及從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等重點崗位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8.是否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根據單位應急救援需要配備必要的器材、裝備和泡沫液等滅火藥劑,并定期進行有針對性的專業訓練。
9.是否建立應急救援和響應機制,制訂完善滅火和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專兼職消防力量,并組織開展消防演練。
(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主要檢查:
1.項目現場是否按要求開展消防宣傳、消防教育和消防演練。
2.是否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是否按要求嚴格禁止使用建筑彩鋼板。
4.是否嚴格對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強化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包括:(1)施工現場是否編制消防設施布置平面圖,是否將現場生活區、辦公區和作業區按有關規定嚴格分開,在工地現場顯要位置張掛防火警示標志。(2)是否按有關規定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設置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3)是否在工人宿舍、木工間、油漆倉庫、配電房等重點防火部位配置合格、有效、數量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其可有效使用。(4)建筑電工以及電焊、氣焊作業人員是否持特種作業資格證上崗,接受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并按照相關操作規程進行作業。(5)施工現場動火是否履行報批手續;明火作業前,是否已消除周圍可燃物,落實明火作業監護人員和措施,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6)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區是否有專人負責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亂接電線,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取暖電器的隱患。(7)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壓縮氣體瓶是否設有專用倉庫,分類隔離存放。(8)是否根據施工消防的特點,對施工作業人員專門開展了加強滅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識的培訓教育,并組織開展消防救援演練。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至6月底前)。各單位部署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分解工作任務、措施和責任,組織排查摸底,全面掌握燃氣企業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數量、規模、消防安全狀況等基本情況。
(二)全面實施階段(7月至黨的十九大閉幕)。在摸清底數基礎上,結合職責任務和工作實際,統籌推動自查自改、排查整治、宣傳培訓等工作,采取各種措施,集中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各區縣住建部門、市安監站要督促各燃氣企業、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單位提交《消防安全自查整治承諾書》(附件1),明確落實整治責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三)總結通報階段(黨的十九大閉幕后5日內)。對各區縣住建局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火災隱患常態化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鞏固、深化活動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深刻認識開展夏季消防檢查的極端重要性,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成立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領導機構,落實轄區范圍內各燃氣企業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依法監管為手段,全面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切實加強全市燃氣行業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落實隱患整改。各單位要堅決加大隱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務必見到成效。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堅持“零容忍”,要立即責令停產整改。對檢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掛牌督辦。要加強信息溝通和部門聯動,確保全市燃氣行業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火災防控措施落到實處,確保防控工作做到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三)及時反饋總結。各單位要對消防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嚴格執行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各區縣住建部門、市安監總站要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從6月份開始每月20日前報當月工作開展情況,黨的十九大閉幕后2日內上報工作總結報告:燃氣企業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情況由各區縣住建部門徑報市住建局燃氣科(聯系電話:88572045),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情況由市安監總站徑報市住建局質安科(聯系電話:8857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