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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做好燃氣經營許可證發放工作的通知
瀏覽次數:14100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燃氣企業,各有關單位: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3號)、《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建城[2014]167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行政審批事項通用目錄〉的通知》(粵府辦【2014】62號文)等有關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具有燃氣經營許可審批權限。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扎實推進簡政放權決策部署,進一步明確燃氣管理權限,落實管理責任,方便企業辦事,現結合我市燃氣行業實際,就做好燃氣經營許可證發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跨區縣經營的管道燃氣企業的燃氣經營許可證由市住建局負責發放,其他燃氣企業的經營許可證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區縣住建局負責發放,瓶裝燃氣供應站點的經營審批手續由站點所在地的區縣住建局負責辦理。原有燃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企業申請繼續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市住建局或區縣住建局按上述權限劃分原則,負責辦理相應燃氣經營許可證延續核準手續。
二、空白《燃氣經營許可證》(正、副本)由我局按照省住建廳的范本統一印刷,證書編號的格式為:粵建燃證字05-區縣編號-發證順序號,其中,區縣編號為金平-01、龍湖-02、澄海-03、濠江-04、潮陽-05、潮南-06、南澳-07,發證順序號按照頒發證書時間的先后順序以阿拉伯數字編號,從0001開始。例:金平區第8個頒發證書的證書編號為粵建燃證字05-01-0008號,潮南區第12個頒發證書的證書編號為粵建燃證字05-06-0012號。我局核發的證書編號格式為粵建燃證字05-發證順序號。
三、各發證機關要做好燃氣經營許可證發放的信息公開工作。公開的內容包括:燃氣經營企業名稱、燃氣經營許可證編號、企業注冊登記地址、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營類別、經營區域、發證部門名稱、發證日期和許可證有效期限等。公開的信息應方便公眾查詢。
各區縣住建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承接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事項的相關工作,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強對燃氣行業的管理,促進我市的燃氣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