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住建業務 > 燃氣管理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關于印發汕頭市燃氣行業無證經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瀏覽次數:9932各區縣住建局:
現將《汕頭市燃氣行業無證經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實施。
2013年6月21日
汕頭市燃氣行業無證經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府辦《印發汕頭市2013年度開展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汕府辦〔2013〕70號)精神,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我市燃氣市場經營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強化燃氣行業安全管理,保障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就2013年度燃氣行業無證經營專項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按照“清理促規范,規范促發展”為思路,堅持政府統一領導,政府各職能部門分工合作、齊抓共管的原則,結合經濟戶口清理工作,對全市燃氣行業無證經營行為進行全面整治,遏制燃氣行業無證經營的產生和蔓延,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燃氣市場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燃氣行業無證經營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汕頭市燃氣行業無證經營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黨組書記、局長裴慶科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許建生同志擔任,各區縣住建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綜合管理科,負責統籌協調、督促指導專項整治工作,劉鈺昌同志為辦公室主任。各區縣住建局成立相應領導機構,負責轄區內燃氣行業無證經營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
三、整治范圍
應當依法取得而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包括其他批準文件,下同)或燃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手續,擅自從事瓶裝燃氣經營活動的行為。重點是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農村片區等區域無證經營燃氣進行清理整治。
四、整治步驟
燃氣行業無證經營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及調查摸底階段(2013年6月5日至6月30日)。
各區縣住建局要成立燃氣行業無證經營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摸清轄區內無證經營燃氣行為的基本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和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同時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宣傳工具,采取發布通告等形式,加強宣傳,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無證經營疏導工作的良好氛圍。各區縣住建局6月30日前將整治工作方案上報市住建局綜合管理科。
第二階段:全面綜合治理階段(2013年6月30日至10月30日)。
各區縣住建局根據各自制定的具體方案開展整治行動。對無證經營比較集中的區域,與轄區內有關單位協調配合,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有步驟、有重點地進行整治。對經營條件、范圍、項目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燃氣經營相關證照,合法經營;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無證經營點應堅決查處取締。
市住建局將對各區縣開展燃氣行業無證經營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第三階段:查漏補缺鞏固提高階段(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區縣住建局要及時進行總結經驗做法,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創新治理方法,總結提升推廣治理工作中的經驗,建立健全科學監管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牽頭責任。根據市府辦《印發汕頭市2013年度開展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汕府辦〔2013〕70號)精神,燃氣行業無證經營專項整治,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牽頭負責。各區縣住建局要切實負起職責,組織并落實好燃氣行業無證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良好成效。在查處無證經營行為時,積極主動加強與工商、安監、公安、消防、街道等部門聯系和溝通,對超出職責范圍的,應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二)明確工作方法,注重整治實效。在整治行動中,要堅持教育疏導為主、懲處為輔的原則,對無證經營戶區別不同情況做好取締與規范工作。要加強引導,督促和幫助具備條件的燃氣經營戶辦理相關手續,合法經營。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群眾反映強烈且不服從執法檢查、整改不到位的無證經營行為要嚴厲查處取締。要以整治促管理、管理保安全,加強日常監管巡查工作,特別是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農村片區等區域進行巡查,保障燃氣市場經營秩序和廣大人民群眾用氣安全。
(三)加強建章立制,實施長效監管。各區縣住建局要建立健全監督舉報機制,要設立專門舉報電話,并在顯眼位置張貼公布舉報電話,加大社會力量對無證經營燃氣行為的監督力度。要通過各種媒體,多形式、多渠道的加大宣傳,廣泛發動群眾,形成打擊燃氣行業無證無照經營活動的良好氛圍和高壓態勢,營造燃氣行業健康發展的氛圍。。同時,對群眾舉報的無證經營、經營場所安全生產隱患等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即時向有關職能部門反應,迅速組織人力進行檢查并及時進行反饋。
(四)加強信息反饋,及時報送情況。要全面掌握摸查整治情況,及時上報整治工作情況。整治行動結束后,各區縣住建局要認真進行總結,11月10日之前應將整治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市住建局綜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