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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印發汕頭中心城區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審查工作意見的通知
瀏覽次數:9569各區縣建設局、公安消防大隊,中心城區各瓶裝燃氣企業 :
現將《 汕頭中心城區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審查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非中心城區可根據本地實際參照實施。
汕頭市建設局
汕頭市規劃局
汕頭市公安消防局
二○○九年十月十日
汕頭中心城區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審查工作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有關文件精神, 認真吸取潮陽谷饒“ 5.21 ”重大火災事故的教訓, 根據 市府辦《印發 汕頭市中心城區易燃易爆重點場所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辦 [2009]96 號) 精神,就 做好現有燃氣聯系點的遷移,按規范要求重新審查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審查依據
1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 GB50028 — 2006 );
2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 — 2006 );
3 、《汕頭市主城區燃氣專項規劃 (2003 — 2020) 》;
4 、 《印發 汕頭市中心城區易燃易爆重點場所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辦 [2009]96 號)。
二、建設原則
根據“總量控制、布局合理、設施安全、方便群眾”的原則,合理地確定瓶裝供應站的數量和分布;結合中心城區燃氣專項規劃近期( 2003-2010 年)、遠期( 2011-2020 年)管道燃氣供應的范圍,合理地分布瓶裝供應站。 瓶裝供應站的具體位置應根據城市建設和規劃實施的具體情況定點。 Ⅰ級站凈占地面積 744 平方米 ( 約 1.1 畝 ) ,Ⅱ級站凈占地面積 533 平方米 ( 約 0.8 畝 ) 。
規劃近期、遠期各區域瓶裝供應站及用戶數量見下表:
近期各區域瓶裝供應站數量表
區 域 |
2010 年 | ||||||
規劃人口 ( 萬人 ) |
瓶裝氣用氣人口 |
Ⅰ級站 ( 座 ) |
Ⅱ級站 ( 座 ) |
Ⅲ級站 ( 座 ) |
物流配送規模 (萬戶) | ||
人數 ( 萬人 ) |
戶數 (萬戶) | ||||||
龍湖區 |
37.7 |
28.4 |
8.11 |
2 |
4 |
73 |
2.5 |
金平區 |
78.4 |
49.5 |
14.14 |
4 |
10 |
79 |
5.5 |
濠江區 |
33.9 |
27.1 |
7.75 |
4 |
6 |
48 |
2 |
合 計 |
150 |
105 |
30.0 |
10 |
20 |
200 |
10.0 |
遠期各區域瓶裝供應用戶數量表
區 域 |
2020 年 | |||
推測規劃人口 ( 萬人 ) |
瓶裝氣用氣人口 ( 萬人 ) |
保留瓶裝供應站 | ||
人數 |
戶數(萬戶) | |||
龍湖區 |
47.7 |
14.3 |
4.08 |
Ⅰ級站 2 座、Ⅱ級站 4 座 |
金平區 |
99.3 |
29.7 |
8.49 |
Ⅰ級站 3 座、Ⅱ級站 4 座 |
濠江區 |
43.0 |
13.0 |
3.97 |
Ⅰ級站 4 座 |
合 計 |
190 |
57 |
16.54 |
Ⅰ級站 9 座、Ⅱ級站 8 座 |
中心城區各瓶裝燃氣企業原則上均可新設立Ⅰ級站或Ⅱ級站,但數量應控制在總體規劃范圍內;Ⅲ級站原則上城區不新設立、僅作為現有燃氣聯系點的遷移點,農村片區可按規劃指標進行設置。
上述規??刂坪筒季衷瓌t納入《汕頭市主城區燃氣專項規劃修編( 2003 —— 2020 )》中,按程序報批后作為建設管理的依據。
三、建設標準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 — 2006 )和《城鎮燃氣設計規范》( GB50028 — 2006 )的有關規定, 瓶裝供應站應按以下標準進行建設。
1 、瓶裝供應站應按其氣瓶總容積 V 分為三級,即Ⅰ級站( 6 m 3 < V ≤ 20 m 3 )、Ⅱ級站( 1 m 3 < V ≤ 6 m 3 )、 Ⅲ級站 ( V ≤ 1 m 3 )。
2 、 Ⅰ、Ⅱ級站的瓶庫宜采用敞開或半敞開式建筑。瓶庫內的氣瓶應分區存放,即分為實瓶區或空瓶區。 瓶庫與站外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下表的規定。
Ⅰ、Ⅱ級瓶裝供應站的瓶庫與站外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米)
3 、Ⅰ級站出入口一側的圍墻可設置高度不低于 2 米 的不燃燒非實體圍墻,其底部實體部分高度不應低于 0.6 米 ,其余各側應設置高度不低于 2 米 的不燃燒實體圍墻。瓶庫與修理間或生活、辦公用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 10 米 。管理室可與瓶庫的空瓶區側毗連,但應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隔開。
4 、Ⅱ級站的四周宜設置非實體圍墻,其底部實體部分高度不應低于 0.6 米 。圍墻應采用不燃燒材料。由瓶庫和營業室組成。兩者宜合建成一幢建筑,其間應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隔開。
5 、Ⅲ 級站可將瓶庫設置在與建筑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層民用建筑除外)外墻毗連的單層專用房間,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物耐火等級不應低于Ⅱ級;
( 2 )應通風良好,并設有直通室外的門;
?。?3 )與其他房間相鄰的墻應為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
( 4 )室內地面的面層應是撞擊時不發生火花的面層;
?。?5 )相鄰房間應是非明火、散發火花地點;
?。?6 )照明燈具和開關應采用防爆型;
( 7 )應配置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
?。?8 )至少應配置 8kg 干粉滅火器 2 具;
?。?9 )與主要道路(路邊)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 8 米 ,與次要道路(路邊)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 5 米 ;
?。?10 )非 營業時間瓶庫內存有液化石油氣氣瓶時,應有人值班。
( 11 )當瓶庫獨立設置,且面向相鄰建筑的外墻為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不限。
四、審查程序
瓶裝供應站 由中心城區各瓶裝燃氣企業申報,區建設局初審后報市建設局審批。
?。ㄒ唬┙ㄕ具x址
1 、新建站選址審查程序如下:
?。?1 )瓶裝燃氣企業持下列資料向轄區建設局申報:
?、傩陆ㄕ?申請書;
② 擬建站的總平面布置圖(具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繪制);
③建設地點產權資料(租賃土地、房產應取得市國土、房管部門的租賃登記證明) 。
?。?2 )區建設局出具初審意見。
( 3 )市建設局提出初步意見,抄送規劃、公安消防等部門。
?。?4 )建設項目進入基建程序,報規劃、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審批,在建設、規劃、公安消防部門意見一致,同意設立供應站。
2 、現有燃氣銷售點的原址按供應站要求重新審核的審查程序如下:
( 1 )瓶裝燃氣企業持下列資料向轄區建設局申報:
?、僭分亟ㄕ镜?申請書;
② 原 址重建站的總平面布置圖(具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繪制);
③ 經營場所證明(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書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賃合同)。
( 2 )區建設局出具初審意見。
?。?3 )市建設局提出初步意見,抄送公安消防部門。
?。?4 )建設項目報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
?。ǘ┙洜I許可證審批核發
中心城區的瓶裝供應站必須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燃氣儲存、經營活動。
1 、新建站申辦《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審查程序如下:
( 1 )申報人備齊以下材料,到市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局辦事窗口(市財政大樓一樓)辦理申請手續:
?、俳洜I許可的 申請書;
?、凇度細饨洜I許可證申報表》 (可在汕頭建設網上下載,網址: www.stjs.gov.cn ) ;
?、?區建設局出具的初審意見書;
④安全負責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
?、葚撠熑?、送氣工和倉管員上崗證;
⑥安 全管理制度、崗位防火責任制、應急處理預案及服務公約;
?、呓浻嘘P部門批準的供應站平面布置圖(具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繪制);
⑧ 經營場所證明(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書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賃合同);
?、嵋巹澆块T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
⑩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二份,均加蓋企業公章。第 4 、 5 、 7 、 8 、 9 、 10 項提供原件校對后,原件退回。
?。?2 )經校核,材料齊全的,由市建設局組織現場勘察,符合條件的,發給《燃氣經營許可證》。
2 、現有燃氣銷售點原址重新審核成為供應站,申辦《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審查程序如下:
?。?1 )申報人備齊以下材料,到市建設局辦理申請手續:
?、俳洜I許可的 申請書;
?、?區建設局出具的初審意見書;
?、劢浻嘘P部門批準的供應站平面布置圖(具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繪制);
④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均加蓋企業公章。第 3 、 4 項提供原件校對后,原件退回。
( 2 )經校核,材料齊全的,由市建設局組織現場勘察,符合條件的,在原核發的《燃氣經營許可證》上作“最高儲量”變更并加蓋“檢驗合格”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