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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增聘汕頭經濟特區建筑工程燃氣專業評標專家的公告
瀏覽次數:572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汕頭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為配齊汕頭經濟特區建筑工程評標專家庫的有關專業專家,決定向社會增聘燃氣專業專家入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增聘專家條件
凡具有燃氣、化工專業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或任燃氣、化工專業工程師5年,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含中介機構)的燃氣、化工專業從業人員,均可申請進入專家庫。
(一)能夠自覺遵守招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能夠認真履行評標專家職責,公正、廉潔從事評標工作,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招投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年齡在65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勝任評標工作,在接到參加評標通知后,能確保一個小時內到達汕頭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報到;
(四)能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按時參加培訓。
有下列情形者,不能入選評標專家庫:
1、喪失或被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黨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或被開除公職的;
4、曾在評標過程中有不良行為記錄的。
二、專家的權利
(一)接受聘請擔任招標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
(二)依法并按照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獨立評審,提出評審意見,行使表決權;
(三)接受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給付的評標勞務報酬;
(四)對評標專家庫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專家的義務
(一)認真執行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政策,客觀公正地進行評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主動提出回避,不得擔任該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
1、屬投標人的雇員的;
2、屬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的;
3、屬評審項目主管部門的負責人;
4、與招、投標人有直接經濟利益關系的。
(三)遵守評標工作紀律,不得與任何投標人或者與評標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私下接觸,不得違規收受上述人員的財物、宴請或者其他好處,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四)按時參加評標活動,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審,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五)服從建設局的管理和監督,及時舉報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擾公正評標的行為;
(六)工作變動應及時告知建設局;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增聘程序
凡符合上述評標專家條件,愿意履行專家義務與權利的人員,均可按下列程序申請入選專家庫專家:
(一)在汕頭建設網下載并如實填寫《汕頭經濟特區建筑工程評標專家申請表》,經用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后,于7月31日前送至汕頭市建設局人事科(建設局辦公樓18樓1802房);
(二)經汕頭市建設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直接通知申請對象;
(三)辦理聘任手續,頒發聘書。
符合條件的專家由汕頭市建設局聘任。聘任期滿,經業務能力和職業操守等綜合考核合格,可以續聘。
聯系電話:8562181; 8572011
附件:《汕頭經濟特區建筑工程評標專家申請表》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