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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二○○六年度建筑工程技術人員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有關事項的通知
瀏覽次數:13544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建設廳和市人事局的部署,現將今年我市建筑工程技術人員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材料時間
受理申報高級資格材料時間為8月5日至15日;
受理申報中級資格材料時間為8月21日至9月20日。
請按規定時間將申報材料送市建設局人事教育科。
二、申報條件
今年繼續執行1998年以來我省頒布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和《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2003] 178號)的有關規定。根據《廣東省人事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和省、市人事主管部門、省建設主管部門關于做好2006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精神(相關文件可上廣東人事網 http://www.gdrst.gov.cn和汕頭人事網http://strs.gov.cn查閱)。現就有關問題補充說明如下:
(一)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條件按《廣東省建材專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條件》(粵人職[2000]14號)、《廣東省建筑專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條件》(粵人職〔2000〕15號)和《廣東省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教授級)資格條件(試行)》(粵人職〔2001〕89號)的規定執行。
(二)學歷、資歷條件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其工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06年8月31日。由此日往上推,凡未滿規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報。
1、申報中級資格:
(1)碩士學位獲得者,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或獲得碩士學位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3年以上;
(2)研究生班畢業或獲得雙學士學位,取得助理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級資格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級資格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級資格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
(5)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
(6)對不具備學歷、資歷破格申報者,須按《廣東省建筑專業工程師資格條件》(粵人職〔2000〕15號)第三條第六款的規定執行。并對申報者進行專業知識面試,方式按汕市人[2006]81號文第五條第一款執行。
2、申報高級資格:
(1)具備博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按粵人發[2003]178號文件規定直接申報的,應具有相應專業高級資格條件規定的相關要求,其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論著條件,必須是獲得博士學位后做出的方為有效。
(2)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高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可申報正高級(教授級)資格。
3、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不受資歷限制,按其實際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其在國外取得的業績視為專業技術業績。
4、申報高、中級資格,不受評審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
(三)外語條件
1、專業技術人員憑1997年以來人事部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或2001年廣東省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單),申報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不受證書有效期的限制。
2、2006年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各語種及類別、級別的合格線,按人事部制定的全國通用標準,均為60分。
3、行政區劃變動地區(縣轉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凡變動前報名參加了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且取得有效成績的,在有效期內,可憑合格證或外語成績通知單,按變動前所屬縣及以下相關政策申報相應檔次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過了有效期的,應按現行政區劃和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檔次報考相應等級的職稱外語考試。
4、在縣以下基層單位(含行政區轄下的鄉鎮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相應級別的職稱外語成績只需達到40分,并不受有效期限制。
5、1956年至1960年出生的,職稱外語成績僅做參考。
6、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考職稱外語:
(1)獲博士學位申報高、中級的;獲碩士學位申報中級的。
(2)1955年(含)以前出生的,或1977年恢復高考前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且畢業的,或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的。
(3)通過BFT考試,取得BFT(A)級合格證書,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取得BFT(I)級合格證書,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
(4)轉換系列,申報與轉崗前同檔次專業技術資格,現資格是通過評審或認定取得的。
(5)任現職期間公派出國留學或工作,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并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四)計算機能力條件
1、通過《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是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之一。申報中級資格須通過4個(南澳縣3個)以上模塊的考試;申報高級資格須通過5個(南澳縣4個)以上模塊的考試。在2005年底之前取得的省《計算機網絡應用》考試合格證書,至2007年仍可作為計算機應用能力的有效條件。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免考計算機知識:
計算機專業大專以上畢業的;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或水平考試獲得程序員以上證書的;1956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和取得博士學位的。
(五)繼續教育條件
按照《廣東省科技人員繼續教育規定》,須完成繼續教育學習的學時,并提交繼續教育登記的有效證件和經政府人事部門驗證頒發的《完成繼續教育任務證明書》。其中,必須完成《計算機網絡應用》、《專業技術人員權益保護》和《知識經濟之路》三門公修課中的兩門課程。持有《計算機應用能力》或《計算機網絡應用》考試合格證者,視為完成《計算機網絡應用》公修課。
(六)對考取國家職(執)業資格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可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符合申報條件,可申報晉升高一檔次的專業技術資格。
(七)未正式辦理調動手續的外省專業技術人員,凡與我市企事業單位簽有聘約,且工作一年以上,并符合申報條件的,可經所在單位同意,按規定程序申報評審相應檔次的專業技術資格。其在外省獲得的專業技術資格,需經市人事職改部門確認。
(八)凡符合申報條件,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通過現受聘工作單位,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
離、退休人員評審通過的專業技術資格僅作為其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評價,原工資福利等各項待遇不變。
(九)其它未提及的事項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三、申報材料
申報人對照資格條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送評材料目錄單》中級貼于報送材料檔案袋正面;高級附活頁1份(由我辦統一換為加厚牛皮紙袋時貼用)。
(二)《廣東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普通)》1份。
(三)《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1份,申報專業類別與名稱參照附件1。其中,高級資格分為四類:①建筑(規劃)設計類;②建筑結構類;③建筑施工類;④建筑工程技術管理類。
申報教授級高工的專業名稱按本人從事專業申報。
(四)《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要求電腦輸入打印,高級(含教授級)一式25份,其中一份原件;中級一式16份,其中一份原件。
(五)被聘任者,提供被聘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和專業技術職務聘約各1份(交復印件,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在復印件上加蓋審驗章,審核人簽名)。
(六)任現職以來的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成果,即作品、成果、獎勵、業績的證書、證明或作為專業技術主要貢獻者完成的項目,獲得社會、學術技術團體或專業主管部門的評價、鑒定證書、文字評述材料(設計圖紙只附圖簽欄復印件即可)等各一式1份以及上述材料清單1分,用《業績、成果材料》合訂成冊。
業績、成果材料中,至少要有1份由申報人簽名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或與工程技術管理相關的原始資料)原件,或經工程所在地的市、區(縣)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校驗并加蓋驗證章、公章及驗證人簽名的復印件(到市城檔館查驗時,需由單位書面證明其用于職稱評審),其它資料需經所在單位驗證并加蓋公章后交復印件,審核人簽名。《業績、成果材料》每人一本。內容要精選,每一項目只送能說明本人從中所起作用的材料,不送施工組織方案、工程檢測、工程預結算的全過程資料和圖紙的全圖、套圖。
(七)學歷證、資格證、聘書、繼續教育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在復印件上加蓋審驗章,審核人簽名);計算機知識考核合格證書及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的成績通知單(原件)。
(八)任現職以來的學術、技術或專業論文、著作。報送的論文、著作按粵人職[2000] 15號文件的資格條件(教授級按粵人發[2001]89號文件)及粵人發[2005]300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提交的論文應代表本人任現職以來的最高水平,且本人是論文的第一作者;提交的著作(限1本)應代表本人任現職以來的最高水平,且本人是著作的主要編輯者。對提交發表論文期刊的要求:申報工程師提交1本有國家統一刊號的專業期刊(或1本市級本專業期刊)和1篇專業技術分析報告;申報高級工程師提交2本有統一刊號的專業期刊;申報教授級高工提交3本有統一刊號省級以上專業期刊。
(九)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總結(3000字以內,用A4紙單面打印,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審驗章,審核人簽名),一式1份。
(十)資格證書相片頁(貼大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相片1張)1份。
(十一)汕頭市計劃生育局監制的《汕頭市計劃生育證明書》1份(原件)。
(十二)《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公示情況表》1份。
四、報送材料要求
(一)申報材料必須真實,數量質量符合資格條件規定。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評價小組對其任現職以來的職業道德、思想政治表現、專業技術工作業績成果、工作表現以及填報材料真實可靠性提出準確客觀的評價意見(150字左右),填入《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和《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
(三)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完成的發明創造,學術技術成果、專業技術項目,論文、著作、譯著等,必須如實注明本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順序。
(四)對發明創造、學術技術成果以及完成的項目等的獎勵、表彰、應注明授予的部門和等級。
(五)外地駐汕單位或企事業名稱不能明確看出是汕頭送評高級資格的材料,要在單位名稱前加上“(汕頭)”字樣。
(六)申報者持同一職稱外語成績證書和計算機知識考試合格證申報兩個及以上系列(專業)專業技術資格的,其中一份申報材料應提供有效證書原件,申報其他專業材料可提供證書復印件(須經市人事局職稱部門加具審核意見)。
(七)在送材料的同時,應報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情況一覽表》(附件2),并按申報者所在單位屬公有制或非公有制性質分開填報。申報人數10人以上的單位,需將上表以Excel格式錄入軟盤一并報送。
五、實行雙公示制度
(一)申報前公示。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材料,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認真收集群眾反映的意見和問題,并調查核實。對與事實不符的內容,所在單位應要求申報人剔除或按事實予以更正。對拒不更正與事實不符的申報材料的,單位有權拒絕上報。公示結束,所在單位應填報《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公示情況表》,如實反映問題和意見,加蓋公章后作為其申報材料的一部分,按規定程序上報。同時,要將公示情況如實填入評審表,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對有異議未經核實確認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接收,在評前公示后經核實舉報問題屬實的材料,一律不予送評;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可如實注明,先行報送,后在評審期間經調查核實舉報屬實的,評委會不予評審;已獲得評審通過的,評審結果無效,或撤銷已取得的資格。
(二)評審結果公示。凡評委會評審通過的人員,應按照現行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結果應書面報告市建設局職改辦,經公示無異議的,報人事職稱部門核準后發給資格證書。
六、評審收費標準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定,評審收費標準為:高級450元(含論文鑒定費100元),中級250元。
七、注意事項
(一)今年啟用新的評審表,申報人所需的申報評審表格可在廣東省人事廳的網站(網址:http://www.gdrst.gov.cn)上下載,材料規格以表格上要求為準。不再接收此前印制的表格。
(二)評審未獲通過或省市職改辦不予核準人員的評審材料,屬個人提交的業績、論文、成果、證書、證明、相片等材料按申報渠道退還申報者,其余材料均不退回個人,請申報者自留底稿。
八、申報渠道
市直單位按原報送渠道申報。非公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已在市人事局設立人事戶頭的單位,可直接報送市建設局職改辦;人事關系掛靠人才交流中心的需由各級人才交流中心審核;其他人員,按屬地原則,分別由市、區、縣人事職稱工作部門受理。
聯系電話:8562181、8572011
附件:1、《申報建筑、建材專業高(中)級工程師技術資格專業名稱參照表》
2、《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情況一覽表》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