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標投標 > 招標公告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招標代理機構:
發布時間:
至
招標公告(市交易中心)
金環路(金湖路-金新路)拓寬改造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
招標公告 (2020.12.01)
公告編號 | 汕公資建202012010217 | 工程編號 | / |
工程名稱 | 金環路(金湖路-金新路)拓寬改造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 | ||
立項批文文號 | 汕市發改投預〔2020〕35號、汕市發改投〔2020〕115號 | ||
招標人 | 汕頭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中心 | ||
招標代理機構 | 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設計單位 | 廣州市公用事業規劃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 | ||
勘察單位 | / | ||
聯系人 | 紀工、林工 | 聯系電話 | 0754-82770097、0754-88566353 |
工程地點 | 汕頭市金環路(金湖路-金新路) | ||
建設規模 | 本項目位于汕頭市金平龍湖中心城區,是片區重要的交通基礎設施項目,路線總體呈南北走向,南起金湖路,依次與黃河路、東廈北路相交,終點止于金新路,全長約1.69km,標準紅線寬度40m,橋梁段紅線寬度44m,機動車道采用雙向六車道,設計時速50km/h。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橋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具體如下:1、道路工程:拆除金環路(金湖路一金新路)東側部分公園綠地,將金環路拓寬至40m,雙向2車道改為雙向6車道。改造金環路一金湖路交叉口的環島及渠化島,調整為燈控平交口,在金湖路一東廈路路段新建一座橋梁上跨黃河路,輔道與黃河路交叉口右進右出。2、交通工程:對全部標線、標志牌及信號燈等進行設計。對施工期間的交通疏導方式進行設計。3、橋梁工程:新建跨線橋總長約340m,其中跨黃河路主橋利用黃河路側分帶設置橋墩,采用(30+39.5+30)=99.5m三跨布置,南、北兩端引橋長均為120m,采用4×30m跨布置。橋面總寬17m,布置雙向4車道。4、給排水工程:進行雨、污分流改造。全段拆除現狀合流管,兩側新建雨水管,單側新建污水管。全段單側新建給水管用于生活給水和消防用水。5、照明工程:將項目現狀路燈拆除,按規范要求重新設計路燈。6、綠化工程:包括對行道樹、橋下綠化及渠化島進行設計,對金環路東側剩余綠地等進行重新設計。項目概算總投資29018.09萬元,其中工程建設費用22412.72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4706.98萬元,預備費1898.38萬元。 | ||
資金來源及構成 | 其它:市級財政統籌。 | ||
招標內容 | 本工程的施工圖設計以及施工,其中: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設計工作所需的檢測、專家咨詢和評審、設計變更、全過程的技術把關及跟蹤服務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圖預算財審、審核竣工圖、配合竣工驗收服務等。各項設計在滿足當前相關國家規范、標準、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基礎上,做好與前期初步設計及現有系統的銜接,并對初步設計缺陷(如有)進行修復完善。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常規專業包及與本項目密切相關、必不可少的系統專業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設計。施工范圍:根據審定的施工圖紙以及發包人發出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照明管理、包交通組織、包交通工程、包管線遷改、包綠化遷移及管養、包道路管養、施工場地必須符合“六個百分百”要求、包招標范圍內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及編制竣工圖、包結算、包竣工資料整理歸檔、包保修、包移交等。工程承包方式:包設計、包施工、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相關配合服務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況 | 已完成有關準備工作 | ||
對投標單位要求 | 一、投標申請人投標合格條件:1、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本項目投標之日已進入“汕頭市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1.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工程設計資質之一: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②市政行業甲級設計資質③市政行業(同時具備道路工程、橋梁工程、排水工程)專業甲級資質。2、根據粵建市[2015]52號文,廣東省外企業及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設計項目負責人的相關信息須錄入“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已審核掛網的進粵備案信息自動轉入該登記平臺)。3、擬派負責人要求: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沒有在建記錄的該企業在職職工。(若為聯合體投標的,須為施工單位在職職工)。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組成聯合體的單位數量不超過2家,必需以具備施工資質要求的一方作為聯合體牽頭人。(2)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協議書必須加蓋所有聯合體成員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確認。(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加入其他聯合體投標,如有違反,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二、資格審查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由評標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若遞交了投標文件的投標申請人數數量不足3家的,招標人將重新組織招標;若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數量為3到20家,招標人直接確定所有投標人為入圍正式投標人;若遞交了投標文件的投標申請人數超過20家、少于50家的,招標人采用誠信報價綜合法直接確定20名入圍正式投標人;若遞交了投標文件的投標申請人數超過50家的,招標人采用誠信報價綜合法先確定50名入圍投標人,再以誠信分排序確定20名入圍正式投標人;具體操作詳見招標文件規定。三、擬采用評標方法:“評定分離”辦法。四、擬采用定標方法:集體議事法。五、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汕頭市公共資源全流程電子交易平臺(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然后點擊進入“建設工程”模塊,選擇擬參投的工程項目,下載招標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填寫“招標文件下載登記表”,確認無誤后,點擊“確定提交”按鈕(投標人應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操作詳見《建設工程投標系統操作指南(投標人)》及《關于汕頭市公共資源全流程電子交易平臺-建設工程電子交易系統正式運行的通知》)。(2)各投標人務必在提疑截止時間前在電子交易平臺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問。(3)請各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須密切留意電子交易平臺上項目發出的補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與本工程相關的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投標損失自負。六、投標文件的遞交:(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以電子交易平臺公布的為準,地點為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37號御景大廈3樓),具體詳見電子交易平臺的“場地安排”。(2)網上遞交:投標人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投標文件的上傳,網上確認數字簽名,并打印“投標確認函”。(3)逾期送達(上傳)的電子投標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和電子交易平臺將不予受理。網上遞交投標文件后,還須于開標時間截止前到開標現場遞交一套紙質投標文件,投標人應確保紙質投標文件(正本)與網上上傳的電子投標文件一致,否則由此引起的投標損失自負。(4)網上遞交投標文件后,還須在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內,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與擬派項目負責人(委托代理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可為同一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若聯合體,則只需牽頭人提供)、授權委托書(若聯合體,則只需牽頭人提供)、注冊建造師注冊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若聯合體,則只需牽頭人加蓋公章)、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復印件加蓋公章(若聯合體,則只需牽頭人加蓋公章)準時到達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37號御景大廈3樓)并遞交紙質投標文件。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5)投標文件需按招標文件要求進行密封和標記,未按投標須知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6)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 ||
發布媒體 | 汕頭市公共資源全流程電子交易平臺、汕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欄、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 | ||
交易場所 | 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37號御景大廈3樓) | ||
行政監督部門 |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聯系電話 | 0754-88561516 |
項目核準部門 | 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 | 聯系電話 | 0754-88275115 |
監察部門 | 汕頭市監察委員會 | 聯系電話 | 0754-12388 |
信息發布時間 | 2020-12-1 |
日程安排
提交問題截止時間 | 2020-12-04 17:00 |
招標人截止答復時間 | |
答疑公告公布時間 | 2020-12-7 17:00:00 |
專家抽取時間 | |
遞交標書 | 2020-12-21 8:30 -- 10:00 |
評標開標 | 2020-12-21 10:00 |
- 汕頭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中心
- 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