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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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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頭市金環西路西港河橋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
招標公告 (2015.09.09)
公告編號 | 汕建交(2015)72 | 工程編號 | 440500201509090101 |
工程名稱 | 汕頭市金環西路西港河橋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 | ||
立項批文文號 | 汕市發改招函[2015]31號 | ||
招標人 | 汕頭市金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招標代理機構 | 廣東海外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
設計單位 | / | ||
勘察單位 | / | ||
聯系人 | 林先生 林工 | 聯系電話 | 0754-88132662 0754-88690768 |
工程地點 | 汕頭市金環西路 | ||
建設規模 | 汕頭市金環西路西港河橋工程項目為金環西路跨西港河河段,東起普寧路東切點,西至沿河路西側,路線呈東西走向,長610米(其中:橋梁長128米,引道長482米),寬40米,總占地面積23044平方米,按城市主干路設計,設計行車速度40km/h,雙向6車道。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橋梁(長128米,寬40米)、引道(長482米,寬40米)、給排水、照明、交通、管線綜合、綠化工程等。項目投資:總投資估算約9,600萬元,其中勘察費約75萬元、設計費約332萬元、工程費約7,464萬元。 | ||
資金來源及構成 | 財政投資100% | ||
招標內容 | 本項目勘察設計及施工總承包。 | ||
前期工作完成情況 | 已完成有關準備工作 | ||
對投標單位要求 | 1. 資格審查方式及投標人資格要求 1.1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2投標人資格要求 1.2.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國家法律經營。 1.2.2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 (1)工程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2)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市政公用行業甲級或市政公用行業(道路、橋梁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3)工程施工資質: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1.2.3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施工方)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2.4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組成聯合體的單位數量不超過3家,必需以具備施工資質要求的一方作為聯合體牽頭人; (2)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3)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在該協議書中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委派項目負責人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責任和權利義務。聯合體協議書必須加蓋所有聯合體成員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確認。 (4)聯合體資質按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專業分工確定,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5)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進行投標,如有違反,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6)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為履行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牽頭人應被授權作為聯合體各方的代表,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承擔責任和接受指令。 (7) 除非另有規定和說明,本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中的“投標人”一詞亦指聯合體各方。 1.2.5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省外建筑企業和人員進粵信息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建市〔2015〕52號文)的規定,廣東省外施工企業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的相關信息須錄入“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已審核掛網的進粵備案信息自動轉入該登記平臺)。 1.2.6根據汕檢會[2013]1號文,投標人須經企業注冊所在地或工程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查詢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查詢對象包括企業、企業法人代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及擬派設計負責人;查詢期限為截止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近三年;告知函有效期以檢察機關出具為準)(如為聯合體投標,須各方分別提供)。 1.2.7投標人主要人員資格要求 (1)項目負責人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并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必須是本單位(或聯合體投標中的施工方)在職人員,提供近六個月的社保證明。 (2)設計負責人具備路橋或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技術職稱,必須是本單位(或聯合體投標中的設計方)在職人員,提供近六個月的社保證明。 1.2.8對投標人(聯合體各方)的信譽要求(如果符合要求,則按投標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投標人聲明》): (1)投標人企業目前沒有處于被有關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吊銷資質、停業整頓、取消投標資格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進入破產程序等狀況; (2)投標人企業未處于被取消項目所在地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的; (3)投標人企業在近一年內(自本工程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往前順推)沒有騙取中標或圍標串標或提供虛假投標材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若有則以行政主管部門或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認定文件為準)。 2. 招標文件的獲取 2.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汕頭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本招標文件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2.2報名時需提供如下資料【一式3份,裝訂成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如為聯合體投標,每頁須加蓋聯合體牽頭人的公章,聯合體成員只蓋本企業的文件資料和有要求的文件資料),原件備查】: (1)投標申請報名表,在汕頭建筑信息網(http://mdando.com)在線填寫并打印。 (2)投標人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如為聯合體投標,須各方分別提供)。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如為聯合體投標,須各方分別提供)。 (4)擬派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和其他人員【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1名、注冊造價工程師1名、施工員4人、質檢員2人、專職安全員2人、材料員1人、資料員1人且必須是本單位(或聯合體投標中的施工方)在職人員】的資格證、注冊證(或崗位證)、職稱證、畢業證、二代身份證的復印件;擬派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近六個月的社保證明;廣東省外施工企業須提供在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信息錄入的網頁打印件。 (5)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復印件(如為聯合體投標,須各方分別提供)。 (6)聯合體協議書原件(如為聯合體投標)。 (7)投標單位須法定代表人(含組成聯合體牽頭單位及設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均須攜二代身份證原件親臨報名現場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3. 投標文件的遞交 3.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以“汕頭建筑信息網”(http://mdando.com/)公布為準,地點為汕頭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3.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汕頭政府門戶網站、廣東建設信息網、汕頭建筑信息網、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南方日報》、《汕頭日報》上發布。 | ||
發布媒體 | |||
交易場所 | 市交易中心 | ||
購買時間 | 2015-9-14 9:00 ~ 2015-9-18 17:00 | ||
購買地點 | 汕頭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汕頭市中山路213號11樓) | ||
信息發布時間 | 2015-9-9 |
- 汕頭市金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廣東海外建設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