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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頭市潮人碼頭文化公園特許經營(BOT)項目規劃方案及投資主體(第三次)
招標公告 (2012.12.24)
公告編號 | 汕建交(2012)20-3 | 工程編號 | 440500201212240101 |
工程名稱 | 汕頭市潮人碼頭文化公園特許經營(BOT)項目規劃方案及投資主體(第三次) | ||
立項批文文號 | |||
招標人 |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招標代理機構 |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 ||
設計單位 | - | ||
勘察單位 | - | ||
聯系人 | 劉光宇 | 聯系電話 | 13480242538 |
工程地點 | 位于汕頭市海濱西路段“潮海關”鐘樓對面岸線,東與海軍碼頭毗鄰,西與原西堤汽車輪渡碼頭相接,北至海濱路。 | ||
建設規模 | 汕頭市潮人碼頭文化公園是對原海濱文化公園的重新策劃和規劃,汕頭市潮人碼頭文化公園位于汕頭市海濱西路段“潮海關”鐘樓對面岸線,由原汕頭老港區三個碼頭和碼頭間三個水域及規劃的綠化帶組成,陸地與海域總面積約128畝(詳見本項目用地平面示意圖)。其中:碼頭陸地面積約58.1畝;海域面積約44.7畝,由中標人負責向相關部門申報海域使用手續(招標人協助辦理);規劃綠化帶面積約25.2畝。 | ||
資金來源及構成 | 自籌100% | ||
招標內容 | 本項目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的特許經營方式,通過公開招標形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選擇項目規劃方案及其投資主體。經招標選定的中標人為該項目投資人,即取得汕頭市潮人碼頭文化公園的特許經營權,并依法在汕頭市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將按BOT的運作方式在建設期和特許經營期限內負責組織項目的投資、規劃設計、施工設計、建設、經營、管理、維護和債務償還;鼓勵中標人與汕頭旅游(集團)公司共同組成項目運營主體;在特許經營期滿后將完好、正常運行的潮人碼頭文化公園無償地移交給汕頭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承接單位。 | ||
前期工作完成情況 | 已完成有關準備工作 | ||
對投標單位要求 | 1、投標人須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注冊的法人企業。 2、投標人企業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一億元以上(含一億元),如投標人為聯合體的則以牽頭人的企業注冊資本金為準。 3、投標人具有項目運作的財務能力和經驗。投標人必須具備與項目總投資相匹配的自有資金或引進資金的渠道,保證中標后項目資金如期足額到位,順利實施本項目的建設和運營。 4、投標人財產未處于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情況。 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如投標人為聯合體的,聯合體成員只允許2個獨立法人組成,不允許超過2個法人或以上。聯合體投標時,必須滿足和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具有已簽訂的“聯合體協議書”。 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聯合體各方的地位(牽頭人或成員人);聯合體的授權代表;在以后的投標活動和履行合同(如中標)時,對各方的約束和保護;聯合體各方計劃承擔本項目的份額和責任、義務的說明。 (2)聯合體的每一成員應提交相應證明文件。 (3)參加聯合體的任一方不能再與其他人組成另一聯合體或獨立申請本項目的投標。否則,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 ||
發布媒體 | |||
購買時間 | 2012-12-25 9:00 ~ 2012-12-31 17:00 | ||
購買地點 | 汕頭市中山路213號市建設局11樓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發布時間 | 2012.12.24 |
-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