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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公布 (市交易中心)
汕頭大學住宿書院(學生宿舍)二期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問題1 | 1.招標文件P35頁2.2.3技術部分評分對象為《施工組織方案(施工方)》,并無對設計方案的評分要求,而P15頁第七點和投標文件格式P148頁標題均為設計方案,請問是否需要在“七、技術部分(設計方案)”同時編入施工方案和設計方案? |
回答 | 招標文件P35頁2.2.3技術部分評分內容由“施工組織方案(施工方)”修改為“設計分析(設計方)”,招標文件P15頁和P148頁的內容有涉及“設計方案”的對應修改為“設計分析”;評審細項內容由“1.工期計劃:是否結合本項目特點,制定總進度計劃可行、合理、有保證措施,形象計劃制定較科學;2.質量目標:是否結合本項目特點,從材料選用及進場質量驗收、施工工藝及施工組織管理等方面提出相應的質量保證措施,確保實現工程質量目標;3. 安全措施:安全目標是否明確,是否結合本項目特點,制定健全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各項保證措施明確、具體、可行、落實,特別是在典型位置的安全措施先進可靠。優得11-15分,良得6-10分,中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為“設計重點難點理解透徹,設計內容完整,理念先進、經濟、合理、可行。對項目工期、特點等了解透徹,設計內容全面,理念先進、經濟、合理,符合環保要求,與項目實際結合緊密,對施工具有高度的指導性。投標人之間橫向比較,第1得15分,第2名得13分,第3名得11分,第4名得9分,第5名及以后均得7分。” |
問題2 | 2.投標文件格式P140頁投標函第6點附錄,“報價基(元)(A)”與P151頁報價文件內容頁“報價基數(元)(A)”不一致,投標人編制投標函時能否修正為“報價基數(元)(A)”,請明示? |
回答 | 投標函里面的“報價基(元)(A)”修正為“報價基數(元)(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