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標投標 > 網上答疑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招標代理機構:
發布時間:
至
答疑公告公布 (市交易中心)
汕頭市黃河路(泰山路~東廈路)快速化升級改造工程設計施工一體化
問題1 | 1、招標文件P9、P17頁關于投標文件電子光盤和U盤份數前后描述不一致,請問電子光盤和U盤是否各1份? 2、招標文件P17頁,“3.1.1⑥投標人聲明(如聯合體投標的,各方均應提供);”P126頁“投標人聲明”格式,落款有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名稱蓋章。請問投標人聲明按招標文件格式編制,并由聯合體各成員共同簽署,可否? 3、招標文件P8-P9頁,“3.7.3簽名或蓋章要求,投標文件正、副本封面必須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若聯合體的,由聯合體各方加蓋單位公章并由聯合體牽頭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P119頁“投標文件第一冊:商務文件”封面格式,P130頁“投標文件第二冊:技術文件”封面格式,格式均有“法定代表人(成員):(簽字或蓋章)”。因上述內容前后不一致,請問應如何處理? 4、招標文件P122頁提供的投標文件格式“二、投標報價表”,而P120頁目錄無該項內容,請問應如何處理? |
回答 | 問題1:投標文件電子文檔為光盤和U盤各一份,各自袋裝密封后與商務文件一起密封,并在 U 盤的密封袋外注明招標人名稱和“僅在光盤不能正常讀取時,由招標監督部門和交易中心見證下開啟”。問題2:招標文件P126中投標人聲明可由聯合體各成員共同簽署一份,也可以由聯合體成員各自提供。問題3:投標文件的商務文件及技術文件封面刪除“法定代表人(成員): (簽名或蓋章)”這一欄,按招標文件P8投標須知第3.7.3款的規定簽章。問題4:招標文件P122頁標題“二、投標報價表”修改為“附錄”,招標文件P17頁中3.1.1(1)“投標函及附表”修改為“投標函及附錄”。 |
問題2 | 1.在招文P129頁提到“六、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技術及管理人員資歷表”備注中⑤在本單位繳納社保的證明(由單位所在地社保部門蓋章)。請明確社保繳納時間范圍,是否與項目設計負責人要求一樣為提供近六個月社保證明? 2.在招文P17頁提到3.1投標文件的組成,第一冊:商務文件“(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如聯合體投標的,各方均應提供)”,招文P123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注:3.聯合體投標的,本證明書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以上兩處要求互相矛盾。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應如何提供? |
回答 | 問題1:招標文件P129頁“六、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技術及管理人員資歷表”中要求提供社保證明的以提供近六個月社保證明為準。問題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聯合體各方均應提供。 |
問題3 | 1、招標文件第10頁,“5.1.2遞交投標文件及出席開標會的特定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建造師注冊證書及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 類)復印件加蓋公章與擬派的設計負責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職稱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遞交〈投標文件〉及〈評標核查證件原件資料〉回執》(一式二份)同時準時到達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交易部。否則,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 問:施工項目負責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遞交投標文件,是否指授權委托人只能是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授權委托人能否由投標人自行考慮安排,若委托人不是施工項目負責人,手持資料修改為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妥否? 2、招標文件第17頁,3.投標文件,3.1.1第(2)條“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如聯合體投標的,各方均應提供)”;P123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注3“聯合體投標的,本證明書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問: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的要求,以哪個要求為準? 3、招文第95,15.3.2變更估價:“b.合同價格清單沒有類似項目的,國家及地方相關定額有的,應套用定額價格,并按中標下浮率下浮。參考定額優先次序為《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年)》、《廣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繕工程綜合定額(2012)》、 《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10 年)》、 《廣東省園林綠化工程綜合定額(2010年)》、《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標準工期定額》及其他定額。” 問:由于廣東2018定額已出意見稿進入征求意見階段,可能不久后即正式發行實施,且三年施工期間會出現新舊定額的交叉使用,而舊定額不能完全反應施工期間的平均價格水平情況。本條款是否可以在本段最后增加:“若國家或廣東省及地方有相關新定額出臺,應采用最新定額及計價規范規定。”?這樣更有利于結算時財政評審按照國家及地方發布的最新定額執行,體現了定額執行的實時性。 4、招標文件“第三節 專用合同條款 16.價格調整”條款,是否包含設計變更項目的價格調整? |
回答 | 問題1:施工項目負責人與授權委托人可以不是同一個人。若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授權委托人不是同一個人,則施工項目負責人手持資料按招標文件P10投標須知前附表5.1.2款的規定執行,授權委托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問題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聯合體各方均應提供。問題3: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問題4: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
問題4 | 廣東2018工程綜合定額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請問本工程結算執行哪個定額? |
回答 | 本工程結算執行《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 年)》、《廣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繕工程綜合定額(2012)》、《廣東省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2010年)》、《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10 年)》、《廣東省園林綠化工程綜合定額(2010 年)》、《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標準工期定額》等國家和地方現行的定額。 |
問題5 |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暫按 4067.865769 萬元,投標報價時保留小數點后幾位? |
回答 |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按 4067.87萬元進行投標報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