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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答疑公告公布 (潮南)
汕頭市公安局潮南分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施工
問題1 | 投標文件里面的證件可否用掃描件? |
回答 | 可以。 |
問題2 | 此項目從施工工藝要求安全符合建筑施工三級標準,為何設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有哪些監管部門可以投訴? |
回答 | 根據項目規模,投標合格條件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做以下調整:1、投標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本投標之日已進入“汕頭市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的施工企業; |
問題3 | 該項目建筑規模為:建設一棟9層業務技術用房(含附屬用房),并配套建設一層半地下停車場,總建筑面積14412平方米。 質疑一: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筑工程總承包三級資質標準可承包范圍:(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3)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單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而就該項目的建筑規模,用建筑工程總承包三級就完全能符合及承接該工程, 質疑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于二○○七年七月四日發布關于印發《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號文件規定,二級房屋建筑工程建造師可承接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建筑物層數:25層以內,建筑物高度:100米以內,單跨跨度:30米以內,單體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以內,建筑群建筑面積:100000平方米以內,用建筑工程二級建造師也能承接管理該工程。 該項目設置的資質級別和建造師級別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十八條,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
回答 | 根據項目規模,投標合格條件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做以下調整:1、投標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本投標之日已進入“汕頭市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的施工企業;2、擬派建造師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含有效期內臨時執業資格),且須在該企業注冊,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不得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建造師; |
問題4 | 根據招標公告投標人必須具備在投標截止之日前已加入汕頭市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的施工企業;但是根據根據汕府辦[2015]80號文規定,誠信綜合評價排名只是作為增加其作為入圍正式投標人的機會;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實施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制度的通知 (汕住建通〔2016〕3號) 所有建筑業施工企業均可自愿加入汕頭市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第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嚴禁設置地方壁壘,為什么本項目要設置加入汕頭市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是否人為設置地方壁壘排斥外來施工企業?招標人不要用“按招標文件執行”搪塞投標人跟評標專家,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
回答 | 見汕潮南公資交建[2017]021-3的答復。 |
問題5 | 你好,原件需提供汕頭誠信截圖嗎? |
回答 | 需要提供。 |
問題6 | 投標文件可否用訂書機裝訂 |
回答 | 可以。 |
問題7 | 招標文件中第16頁和第23頁中提到的核查原件中,前后矛盾,23頁中提到要提供現場踏勘證明文件,是否提供 |
回答 | 不需要提供。 |
問題8 | 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第6頁的1.9.1的“踏勘現場”的內容要求是“不組織”,而在第23頁的2.1.3的”原件核對“中有“現場踏勘證明材料”,請問是否要提供“現場踏勘證明材料”?如需要提供,請問怎么提供? |
回答 | 不需要提供。 |
問題9 | 招標文件第23頁原件核對中的現場踏勘證明材料指的是什么?需要怎么提供? |
回答 | 不需要提供。 |
問題10 | 招標文件第16頁跟第23頁的原件核對內容不一致,銀行保函是放在投標文件袋中還是原件袋中?現場踏勘證明材料是什么? |
回答 | 銀行保函放在原件袋中。不需要提供現場踏勘證明材料。 |
問題11 | 你好!第三章評標定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中2.1.3“原件核對”里“現場踏勘證明材料”是指什么?招標文件中指明不組織現場踏勘,也沒明確現場踏勘時間,現場踏勘證明材料需提供什么? |
回答 | 不需要提供。 |
問題12 | 投標文件中原件資料需要增加現場踏勘證明材料嗎?招標方不組織現場踏勘,現場踏勘證明材料如何獲???招標文件中也沒有明確現場踏勘時間。 |
回答 | 不需要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