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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公布 (市交易中心)
中泰立交橋地面層路網升級改造工程(珠港路)設計施工總承包
問題1 | 請問投標時是否只需要牽頭人負責人攜帶身份證到場參加投標? |
回答 | 按招標文件第9頁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5.1.2要求“項目負責人(建造師)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注冊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復印件加蓋公章和《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及證明材料原件回執》(一式二份)遞交投標文件及參加開標會議。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td> |
問題2 | 評標辦法前附表中2.2.3榮譽與獎項中設計獎項規定“2016年至今(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為準),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獲得市政類省級優秀工程設計獎的,每項得2分?!? 2016年全國范圍內只有湖北省、黑龍江省、四川省、遼寧省、湖南省、吉林省、江蘇省、甘肅省、北京市及少數省市進行了省級優秀獎的評獎。且大多數是在公示期,尚未獲得實物證書。連項目所在地的廣東省2016年都未進行評獎。該條款有很強烈的排他性。 故為了避免嫌疑,建議招標方將獲獎時間放松自2015年至今,彰顯公平公正。 |
回答 | 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前附表中2.2.3榮譽與獎項中設計獎項規定“2016年至今(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為準),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獲得市政類省級優秀工程設計獎的,每項得2分?!毙薷臑椤巴稑巳耍ɑ蚵摵象w設計方)獲得2015年度起至今市政類省級及以上優秀工程設計獎的,每項得2分?!?。 |
問題3 | 請問招標人,招標代理: 評標辦法前附表中2.23施工獎項部分:2016 年至今(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為準),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承建的市政類項目獲得過省級獎項的,每項得2分,本項最高為4分。2016 年至今(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為準), 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承建的市政類項目獲得過全國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每項得 4 分,本項最高為 8 分 該條款是否有排斥其它潛在投標人的行為?該條款是否直接指明或者照顧2016年至今獲得過兩個全國市政類的金杯獎以及獲得省級獎項的企業,直接默許這些企業中標?如果這樣,公平,公正談何說起? |
回答 | 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前附表中2.2.3榮譽與獎項中施工獎項規定“2016年至今(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為準),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承建的市政類項目獲得過省級獎項的,每項得2分,本項最高為4分;2016年至今(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為準),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承建的市政類項目獲得過全國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每項得4分,本項最高為8分。”修改為“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承建的市政類項目獲得2015年度起至今省級獎項的,每項得2分,本項最高為4分;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承建的市政類項目獲得2015年度起至今全國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每項得4分,本項最高為8分?!?。 |
問題4 | 質疑:評標辦法前附表中2.2.3榮譽與獎項中設計獎項規定“2016年至今(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為準),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獲得市政類省級優秀工程設計獎的,每項得2分?!? 2016年全國范圍內只有湖北省、黑龍江省、四川省、遼寧省、湖南省、吉林省、江蘇省、甘肅省、北京市及少數省市進行了省級優秀獎的評獎。且大多數是在公示期,尚未獲得實物證書。連項目所在地的廣東省2016年都未進行評獎。該條款有很強烈的排他性。 故為了避免嫌疑,建議招標方將獲獎時間放松自2015年至今,彰顯公平公正。 |
回答 | 按“汕建交(2017)25-2”答復執行。 |
問題5 | 評標辦法2.2.3(2)2016 年至今(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為準), 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獲得市政類省級優秀工程設計獎的,每項得2分。 因2016年評優大部分城市都沒有公示評優結果,為公平起見,建議改為“2015 年至今(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為準), 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獲得市政類省級優秀工程設計獎的,每項得2分?!?/td> |
回答 | 按“汕建交(2017)25-2”答復執行。 |
問題6 | 評標辦法前附表中2.2.3榮譽與獎項中設計獎項規定“2016年至今獲得市政類省級優秀工程設計獎的,每項得2分” 質疑:該條款以不合理的獎項評分設置門檻,很明顯的在排斥潛在投標人,限制投標人之間的公平競爭,請行政監督部門明察,否則公平,公正,公開,從何見得? |
回答 | 按“汕建交(2017)25-2”答復執行。 |
問題7 | 1、第三章評標辦法附表第2.2.3(2)中設計獎項與施工獎項這項中《2016年至今(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為準),投標人獲得市政類省級優秀工程設計獎的(承建的市政類項目獲得過省級獎項的、承建的市政類項目獲得過全國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此項中2016年至今這時間是否有誤,近五年的獎項可以算嗎? 2、投標函中的工期日歷天是否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附表中的計劃工期,即施工工期:180日這個填寫? |
回答 | 1、按“汕建交(2017)25-2”答復執行。。 2、本工程招標文件中“建設工期”、“計劃工期”、“合同工期”、“總工期”等要求統一修改為“總工期18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初步設計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經審查批復后10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經審圖機構提出修改意見后5日內完善相關設計文件?!蓖稑撕小肮て谌諝v天”按總工期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