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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動態
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副司長王早生在2005年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座談會上的總結講話
瀏覽次數:2016建設部建筑管理司副司長 王早生
2005年7月15日
同志們:這次會議,大家非常重視,經過認真討論,達到了預期目的。下面我就這次會議作一簡要小結,以便大家下一步開展工作。
一、目的和背景
我們這次在杭州邀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我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的同志就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建設問題進行座談,目的是為擬選用全國統一試題庫的地方研究一些共性問題。按照人事部、建設部頒布的《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的規定,二級建造師管理權限在地方,建造師考試命題和考試也由地方自行組織。但考慮到減輕各地組織命題的壓力,避免重復性工作,同時也考慮到建筑業流動性特點,統一二級建造師標準是適應行業流動性特點的前提,而使用全國統一的考試試題庫是保證標準統一的基礎。為此,我們商人事部同意,于今年3月25日印發了《關于征求二級建造師考試命題方式意見的函》(建辦市函[2005]147號),征求各地對二級建造師考試命題方式的意見。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同級人事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了溝通協商,全國有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書面復函表示:愿意使用“由建設部提供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試題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規定時間內使用題庫中的試題自行組織考試。”為了更好地為各地二級建造師考試提供服務和指導性參考意見,我部于6月23日向有關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印發了《關于推薦使用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題庫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2005]57號),明確了選用題庫試題進行考試的一些問題。但是,我要特別強調的是:二級建造師管理權限,包括命題、考試、注冊、執業等職責在地方,我們不予干預,我們提供的試題庫僅僅是服務性質的,各地是否采用,完全由各地自行決定。
二、會議達成的共識
這次會議涉及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建設若干問題,大家對下述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了充分討論,達成共識。各地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1、采用統一試卷的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考試時間定于2005年11月19日9點至12點舉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考試時間定于19日15點至17點舉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時間定于20日9點至12點舉行。
2、免考條件及免考科目。為體現項目經理向建造師過渡的精神,對取得建筑施工二級項目經理資質及以上證書,符合報名條件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以考慮免考相應科目:
(1)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考試。
(2)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
(3)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3、學歷專業問題。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中專的學歷可參照國人部發[2004]16號的專業對照表執行,不在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其他專業可與人事部門協商確定。
4、滾動問題。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考科目。
5、證書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格式由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協商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由建設部統一格式,地方自行印制并發放。
6、職責分工。各地二級建造師考試工作,由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
7、考試試題庫及合格分數線。建設部負責組織專家建立二級建造師考試試題庫,制定標準答案并提供合格線參考標準。
8、閱卷方式。《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采用機讀方式閱卷,《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的客觀題采用機讀方式閱卷,主觀題采用人工方式閱卷。各地根據統一標準答案自行組織實施閱卷工作。
9、考試費用立項申請。各地可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2389號),申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立項。
10、試卷供求及費用支付。建設部委托江蘇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負責二級建造師首次考試試題庫建設的相關服務工作并預先墊支有關費用。選用全國統一的二級建造師考試試題庫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在2005年9月30日之前與江蘇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簽訂試卷需求數量、試卷發送、費用支付等有關協議。
11、近期工作。各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盡快商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頒布二級建造師考試實施辦法、考務文件、報名通知及明確雙方職責分工及費用分擔比例。
三、各方職責分工
200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命題工作由我司牽頭協調,我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命題工作的技術指導,江蘇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承擔組織管理工作及與有關省的合作;選用全國推薦試題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人事部門)或其共同委托的機構與江蘇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簽訂考試試卷使用協議并組織實施本地考試工作。具體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1、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負責牽頭協調研究相關政策,負責組織專家命題,協調各方關系,負責審定二級建造師統一試卷。對二級建造師考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管理二級建造師題庫。提供各科目考試合格線參考標準。
2、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受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委托,對二級建造師統一命題工作做具體技術指導:負責編制命題工作規程和命題技術手冊,負責組織編制雙向細目表和題卡,負責對專家進行命題技術培訓,指導專家按命題規程進行試命題、命題、初審、組卷、終審及終校。二級建造師題庫由注冊中心保管。
3、江蘇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在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指導下,承擔2005年度二級建造師統一試卷成卷的相關服務工作。負責相關會議、會務的承辦工作,負責與各省協商確定考試試卷的印刷與傳送方式,負責與考試命題、試卷成卷、試卷運送、試卷保密等有關工作的全部費用的墊支并與各省簽訂考試試卷使用協議。負責保管2005年度二級建造師試卷,負責向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提供有關命題、印刷等各項費用支出清單,以成本支出和不營利為基礎,按各省選用試卷份數確定費用分擔比例。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廳(局)負責協調本地人事主管部門,落實200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收費立項、報名、考務、考試、閱卷等相關工作,負責考試成績統計分析并在建設部提供的參考合格線的基礎上確定合格分數線;負責印發考試合格人員通知書;與江蘇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簽訂考試試卷使用協議,負責考試試卷的接收,負責2005年度二級建造師考試試卷保密工作。
四、工作進度安排
1、2005年8月10日之前,各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明確組織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職責分工。
2、2005年8月20日之前,各地應完成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立項申請工作,并制定印發《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3、2005年8月25日之前,各地應公布《2005年度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通知》并開始組織報名工作;
4、2005年9月20日之前,各地應完成2005年度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的匯總工作;
5、2005年9月30日之前,采用統一試卷的地方與江蘇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簽訂有關協議。
各地要充分認識二級建造師考試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和重要性,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要加強領導,專人負責,加強與各方面的協調,抓緊申請考試收費立項。各地要按照工作進度精心部署實施,抓緊完成二級建造師考核認定工作;如未完成二級考核認定工作的地方,建議考試和認定工作同時進行。
最后我要特別強調,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管理權限在地方,各地可以自行組織命題,也可選用全國統一提供的考試試題庫,采用哪種方式完全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主決定。但是,不管采用哪種方式,請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時主動與當地人事部門、物價部門協調落實有關工作,保證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