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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動態

建設部副部長傅雯娟在全國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經驗交流會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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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副部長 傅雯娟

2005年4月25日

總結經驗 開拓思路 大力推進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

同志們:

  按照黨中央的部署,建設系統正在認真開展新時期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把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與推動當前的重點工作結合起來,邊學習,邊思考,邊整改,從解決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問題入手,認真查找近年來建設工作存在的“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切實提高依法行政和構建和諧社會能力。今天,我們在這里召開全國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經驗交流會,就是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對建筑業吸納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總結經驗,大力推進。這次會議得到全國陽光工程辦公室、農業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和河南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建設部表示衷心的感謝。

  建筑業吸納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可分為兩個層面,一是轉移前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初始培訓;二是轉移后的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前者是為轉移打基礎的,后者是為提高技能,保證新職業穩定創造條件的,這是對個人而言的。從大局講,則關系到農村改革、農民增收和建筑業的健康發展。前一層面的培訓,已與陽光工程的實施銜接上了,后一層面的培訓,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支持下,已開展了近十年,有了一些經驗的積累。今天上午,農業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的同志,從不同角度介紹了農民工培訓的有關情況,對我們爭取各方面指導和支持,推進建筑業吸納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很有幫助。河南、湖南、重慶、江蘇四省市的同志做了大會發言,介紹了他們開展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做法和成效,針對性和操作性都比較強。今天下午參觀的三個培訓機構,把我們四個部委在農民工培訓方面的職能聯系起來了。這三個培訓機構是三所職業教育學校,承擔了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以提高農民進城就業能力,就業去向主要是在建筑業。這充分體現了各部門都在為一個共同目標相互配合開展工作。希望同志們把今天會議上交流的經驗,運用到本地區的實際工作中去。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主要機遇和制約因素

  (一)主要機遇

  第一,“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這兩個趨向的重要論斷為開展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增加農民收入、解決“三農”問題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改革開放以來,農民的增收渠道主要有三條:一是增加農產品產量并提高農產品價格;二是發展農村非農產業主要是開辦鄉鎮企業;三是進城務工。2004年以來,國家對“三農”的政策支持力度明顯加大,是多年來不曾有過的,但從總體上看來,財政政策對農民增收的貢獻遠比不上糧食漲價和外出務工。外出務工的工資性收入仍然是增收的重要來源(2004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為2936元,人均工資性收入998元,占34%,比上年增加80元,增長8.6%)。建筑業是吸納農村勞動力的主要行業,對農民增收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建筑業之所以成為吸納農村勞動力的主要行業,我想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第一,農村有自建房的傳統,有一批能工巧匠,可以成為向建筑業轉移就業的領軍人物。第二,建筑業是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一線操作人員仍以手工作業為主,對有一點操作技能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有銜接空間。第三,改革開放后,農村鄉鎮企業得到發展,一部分早先進入建筑企業的農民工有了一些經濟和技術積累,以農村勞動力為主體的鄉鎮建筑企業不斷壯大,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創造了條件。第四,1984年以來,建筑業全方位改革,建筑企業實行“兩層分離”的經營方式,也為以提供建筑勞務為主的農村建筑隊和集體建筑企業提供了吸納空間。第五,國家經濟發展,城鎮化進程加快。十五年來,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一直保持較大幅度增長,盡管建筑市場競爭激烈,但對急劇增加的從業隊伍仍顯示了容納的空間。第六,勞動力的流動總是從邊際效益低的區域流向邊際效益高的區域規律的顯現。農村勞動力外出到建筑業就業,在一些地區已成為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由于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的需求與建筑勞務市場的需求相吻合,建筑業成為了吸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主要領域。

  胡錦濤總書記在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明確提出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兩個趨向重要論斷,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又明確提出:我國現在總體上已到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兩個趨向”是對我國經濟發展階段的科學判斷,是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的重要論斷,對于推動全黨全社會站在全局的高度重視“三農”問題,從根本上解決好“三農”問題,必將產生極其重要的作用。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負責同志,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和部署上來,切實抓緊抓好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這項工作。

  第二,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發展為開展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統籌城鄉發展提供難得的機遇。統籌城鄉發展的實質,是解決“三農”問題,促進二元經濟結構的轉變。“十五”計劃把城鎮化提升為國家發展的重大戰略以后,我國城鎮化取得了積極的進展。我國從第五次人口普查開始,將進城就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主體是農民工)計入城鎮人口,按照這一口徑計算,2000年的城鎮化率為36.2%,2003年的城鎮化率為40.53%。未來20年,我國將處于城鎮化加快發展時期。據有關專家預測,今后一個時期內,我國城鎮化將出現逐步加速的趨勢,每年有1300萬到1500萬人進入城鎮。到2020年農業就業比重將下降到35%左右。進入城鎮的農民,最現實、最迫切、最直接的需求,就是希望找到工作,實現穩定就業。實現這一目標的主要途徑是加強培訓,不斷提高就業能力,其中包括使他們順利進入建筑業,逐步從農村勞動力轉化為現代建筑工人,增加勞務收入,并把部分勞務收入反哺農村,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這是建設行政部門統籌城鄉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

  第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開展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社會主義國家全體人民都能夠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是物質財富相對寬裕的社會,是追求公平正義的社會,是穩定有序的社會,是民主法治的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解決發展中諸多不協調問題的迫切需要。多年來進城農民工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傷賠償等權益受損害的問題比較普遍和嚴重,工業、城市得到了發展,而農民工經濟權益受損害的狀況沒有多大變化。另一方面,目前有上億的流動農民,連同隨其流動的子女,占全國總人口的10%左右,相當于一個大國人口的數量。由于缺乏有效管理,無序流動矛盾突出,影響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和社會的穩定。建筑業農民工是建筑業產業工人的主體,是城市常住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群體,也是一個弱勢群體。當前,建筑業農民工權益保障任務仍十分繁重,損害農民工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民工權益保障問題極為重視,國家有關部門目前正組織進行專項研究。建設部也承擔了進城農民工住房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如何為農民工服務、農民工培訓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從這個層面上看,建筑勞務輸出集中地區的建設行政部門,積極配合輸入地建設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切實加強勞務輸出服務和管理工作,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這既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是建設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

  第四,轉變建筑業增長方式、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要求加強建筑業農民工培訓工作。建筑業是勞動密集型產業,當前的增長主要是靠增加生產能力、擴大隊伍規模取得的,管理方式依然很粗放,還沒有轉變到依靠科學技術和勞動者素質的提高上來。沒有一支高素質的技術工人隊伍就無法實現經濟增長。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我國農民工占二、三產業就業人口的比重達46.5%,占第二產業就業人員的57.6%,占建筑業就業人員的80%。近年來,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政府和企業更加注重施工一線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傷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在建筑業就業的農民工90%以上文化程度在初中及初中以下,90%以上沒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據初步統計,2004年(統計時間截至2005年1月10日),全國共發生建筑施工事故1086起,死亡1264人,絕大多數是農民工。許多安全事故都與沒有經過培訓有關。今年,部里提出要實現全國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數下降3%,遏制建筑施工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目標。建筑業要持續健康發展,必須進一步轉變增長方式,把著眼點放在提高勞動者素質、加快科技進步上,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強化對進入建筑業就業農民工的培訓,切實提高他們的知識和技能水平,把人力資源優勢轉化為人才資源優勢。沒有一支高素質的工人隊伍,建筑業就不可能持續健康發展,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也不可能得到保證。

  (二)主要矛盾和問題

  農村勞動力供大于求,就業不充分,仍是制約農民增收和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勞動力轉移又面臨較多制約因素。九十年代中期以來鄉鎮企業整體萎縮,吸納農村勞動力的能力弱化。嚴格的戶籍制度以及農民進城務工在住房、醫療、養老、勞動保障、子女就學等方面的待遇差距,限制了農民外出務工。同時,教育水平的低下也限制了農民進城打工的選擇。近年來國有企業下崗或失業人員增加,一些城市限制了企業對農民工的使用。上述幾個方面都減少了農民在二、三產業的就業機會。初步測算,我國三分之一農村勞動力處于就業不充分狀態,在現有生產水平下,我國農業僅需要1.8億左右的常年勞動力,現有農村富余勞動力總數在1.5億人左右,要通過各種渠道消化吸納。

  由此,我們可以預計,農村勞動力向建筑業轉移,近期仍有相當的規模。盡管我們在兩個層面的培訓中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但仍不適應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要求,不適應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要求,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培訓規模小,進入建筑業就業的農村勞動力,接受技能培訓的,只占總數的10%左右,絕大多數人沒有經過培訓。二是培訓方式單一,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夠,培訓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培訓和輸出的聯動機制尚未形成,服務體系不健全,大量農村勞動力仍是靠親朋好友介紹工作,處于無序流動狀態。這些問題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二、積極拓展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主要經驗

  改革開放以來,建筑業取得了長足發展,隊伍規模不斷壯大。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建筑業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大量農村富余勞動力進入建筑業就業,農民工已成為建筑業用工的主要來源。為了提高這支隊伍的素質,我們在全行業開展了建設職業技能崗位培訓與鑒定工作。95年以來,部里先后在四川省瀘州市、江蘇省泰興市和湖南省長沙市召開了現場經驗交流會,對如何開展這項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2002年,建設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建設行業生產操作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理順了技能崗位證書與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之間的關系,規范了建設行政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培訓鑒定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為提高進入建筑業就業農民工技能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是勞務輸出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積極開展了培訓鑒定工作。去年又參加了六部委組織的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陽光工程。到去年年底,全國累計培訓農民工395萬人,并對其中的353萬人進行了技能鑒定。去年,全國建設行業共培訓農民工93萬人,鑒定76萬人,是培訓鑒定人數最多的一年,成效比較顯著。總結各地取得的經驗,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積極實施陽光工程。去年是實施陽光工程的第一年,培訓基地的認定工作也剛起步,但有些省市建設行政部門抓住機遇,積極推進,取得了較好成效。湖南省建設廳重視培訓基地建設,有24個建筑業培訓基地通過認定,爭取到陽光工程培訓任務,去年完成農村勞動力培訓鑒定11000多人,占培訓鑒定總數的17%。河南省建設廳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使33家建設類培訓機構通過認定,當年培訓農村勞動力38000人,占全省陽光工程培訓總量的19%。重慶市建委組織全市完成農民工轉移培訓2.2萬人。

  (二)突出培訓重點。一是對農村勞動力開展轉移就業前的短期職業技能培訓及引導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以“訂單培訓”為主,根據企業需求確定培訓內容。各地建筑勞務培訓基地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按照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合理設置培訓課程,實行訂單、定向、定崗培訓,使培訓更加貼近市場,貼近企業,貼近農民。引導性培訓以基本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城市生活基本常識為重點。二是技能鑒定培訓重點放在砌筑工、抹灰工、鋼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木工、油漆工、防水工等約占一線作業人員80%的八個主體工種。湖北省云夢縣把知識學習和技能培訓有機結合起來,在培訓基地講授理論知識,在施工現場進行技能培訓,聘請企業技術人員作為實訓教師,開展“四個一”培訓,每個學員都有一本引導性教材、一套技能培訓教材、一個月的實習時間、一份服務測評表,效果不錯。

  (三)創新培訓方式。河南省林州市根據農村勞動力的實際情況,在長期培訓工作中,逐步摸索出“四個結合”培訓方式。一是集中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利用春節前后的農閑時機,進行集中培訓;發放教材供學員自學,進行個別答疑。二是長期培訓與短期速成相結合,利用各類培訓機構進行建筑實用技術培訓。三是基地辦學和流動辦班相結合,既發揮培訓基地作用,又組織到施工現場進行技術練兵。四是基礎培訓和高級人才開發相結合,通過高校委托培養高級技術管理人才。重慶市建委針對農村勞動力的特點,錄制操作音像教材,繪制教學掛圖,編寫施工常識順口溜,形象、生動、活潑,學員易懂、易學,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都比較強。

  (四)保證質量,形成品牌。近年來,一些開展建筑勞務培訓較好的地區,重視培訓質量,下大力氣解決好培訓設施和培訓場地,改善培訓條件,強化培訓管理;積極創造條件,對參加轉移培訓的農村勞動力進行技能鑒定,對鑒定合格的,及時發放證書,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有的還根據當地的勞動力情況,逐步形成了勞務輸出品牌,如江蘇南通的建筑、山東肥城的安裝、河南項城市的防水和長垣縣的防腐等,市場聲譽高,人員供不應求,就業前景非常好。

  (五)加強服務和管理。林州市在勞務輸入集中的地區,設立建筑勞務管理辦事處,形成有效的勞務輸出服務和管理網絡。在這方面,江蘇、河北、河南都有很多經驗。重慶市通過建立市、區兩級轉移就業信息網,引導建筑企業規范用工行為,形成“收集信息—技能培訓—有序輸出—跟蹤服務—返鄉創業”的良性循環。還有一些市(縣)在建筑勞務輸入集中的地區,專門設立了法律援助中心,維護本地建筑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六)延伸培訓管理觸角。即將培訓管理延伸到鄉鎮。林州市設立建筑業培訓中心,統一組織全市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全市16個鄉鎮設立建筑勞務管理站,全面了解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年齡結構、文化程度、求職意愿、轉移方向等情況,對準備進入建筑業就業的勞動力登記造冊,納入培訓管理系統,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由于基礎工作扎實,去年,林州市從事建筑勞務的農村勞動力達到14.5萬人,占全市農村勞動力總數的70%,建筑勞務收入達到12.6億元,成效十分顯著。

  (七)發展勞務企業。湖南省注重發展建筑勞務經濟,積極發展建筑勞務企業。目前,全省已經成立建筑勞務企業217家,為帶動建筑勞務輸出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八)納入總體規劃。湖北省建設廳下發了《2005-2010年生產操作人員培訓規劃(綱要)》,把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納入總體規劃,按照規劃實施的要求有步驟地予以推進。

  (九)建立培訓輸出聯動機制。北京等建筑勞務輸入集中的地區,與中西部建筑勞務輸出集中的地區建立協作關系,通過定點培訓、定向輸出的方式,有效地解決了勞動力的培訓和輸出問題。

  以上經驗的歸納不一定全面,但都是各地在實踐中創造的,在建筑業吸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中起到了積極作用,值得各地學習借鑒。

  三、認真履行職能,做好組織服務

  在全黨認真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新形勢下,對建設部門來說,以人為本,首先要以進入建筑業就業的3000多萬農民工為本,真心關愛他們,真正幫助他們,認真解決工資拖欠、工傷保險、勞動保護等問題,這是衡量我們黨性觀念和宗旨意識的一條重要標準。按照“政府推動、學校主辦、部門監管、農民受益”的原則,建設行政部門當前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積極推進陽光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六部委組織實施的陽光工程對建筑業吸納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是個極好的機遇。去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2.5億元,今年中央財政還要安排4億元,地方財政也將安排相應的配套資金,這對于我們緩解培訓資金短缺矛盾、順利開展轉移培訓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前面介紹的一些省市的經驗已經說明了這一點。湖南省去年爭取到位資金65.86萬元,有力地推動了培訓工作的開展。在這方面,我們的觀念要轉變,干什么事不是必須把錢切塊給我們才行,投到培訓基地上,用在了建筑勞動力的培訓上就可以了,目的就達到了。關鍵是我們要把培訓基地找準了,并加強對基地建設的指導,避免復查不合格而被取消資格。各地建設行政部門要抓住機遇,加強指導和協調,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二)發揮各類建設職業培訓機構的作用。目前,全國建設系統共有技能培訓機構1236個,鑒定機構982個,中等職業學校300多所,高等職業院校20多所,還有設置建設類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校1150所,高等職業院校290所,這是開展吸納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重要力量。這是一個非常大的資源優勢,我們要充分利用這一優勢加強對不同層次技能人才的培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這些培訓機構大部分設在地市,缺乏貼近農村的縣級培訓機構,不利于農民就近參加培訓。各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是勞務輸出數量較大的地區,要積極創造條件,有效整合建設教育資源,把發展建設中等職業學校的重點放到農村去,有計劃地扶持建筑勞務輸出大縣的培訓基地,使之貼近農村,方便農民就近參加培訓。1989年,部里曾命名31個縣為建筑勞務基地,對推動建筑勞務培訓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我們要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建筑業農村勞動力培訓工作。同時,我們也要注重對高層次技能人才和基層技術、管理人才的培養,充分發揮現有教育培訓資源,整體推進隊伍建設。去年我部與教育部聯合發文,啟動了建設行業高技能緊缺人才培養,各地要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三)建立培訓基地和建筑企業之間的協作機制。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牽線搭橋,幫助培訓基地和建筑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促使參加培訓的農村勞動力有組織、成建制輸出。這種培訓輸出的聯動機制,不僅對培訓基地有利,對建筑企業也有利,是一個雙贏的機制。可以有效地解決企業一線操作人員技能水平不高的問題,對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實力,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希望各地繼續大膽探索,不斷創造新的經驗。

  (四)發展建筑勞務企業,打造建筑勞務輸出平臺。農村勞動力向建筑業的轉移輸出,無論從勞動者個人,還是從建筑企業來說,都希望通過組織化的方式進行。對輸出量大,且有一定基礎的地區來說,通過發展建筑勞務企業,使之成為建筑勞務輸出平臺,是一項十分有效的措施。建筑勞務企業注冊資本金數額小,市場準入門檻低,目前建筑企業結構中成建制勞務企業的比例還較小,有條件的地區也要抓住這個機遇,大力培育建筑勞務企業,這樣更有利于提高勞務層的素質,更有利于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工人合法權益。但要提請注意的是,政府直接管理企業的年代已經過去了,更多的要通過市場這只無形的手,促使那些非建制的勞務向有建制的企業轉化。如果我們的勞務層真正實行了這種企業化的組織結構,對建筑業的健康發展來說,無疑會是一種推動。因此,建筑勞務輸出集中的地區,一定要把這項工作擺到重要的位置上。

  (五)做好建設領域農民工法律知識學習培訓工作。為了更好地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工的法律素質,使他們真正懂法,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最近部里組織編寫了《建設領域農民工權益知識讀本》,已由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發行。部的普法領導小組已將普及建設領域務工的農民工法律知識作為“四五”普法總結驗收的重點內容,要求用工單位將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法律知識教育作為培訓農民工的第一課。因此,我們要把這項培訓融入到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培訓以及其它的有關培訓中,真正發揮好保障農民工權益的作用。

  (六)切實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基層,深入實際,特別是要深入農村勞動力中,掌握他們的狀況,了解他們的需求,不斷提高轉移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注重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各地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擇若干個建筑勞務大縣,作為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示范點,以點帶面,點面結合,全面推進轉移培訓工作。要進一步完善統計制度,加強督促檢查,對培訓質量高、勞務輸出數量大、管理工作規范的地區,要及時給予表揚和表彰。

  同志們,搞好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是一項功在當代、惠及長遠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系統工程,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有重要職責,特別是建筑勞務輸出大省,工作任務十分繁重。這次全國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經驗交流會在林州市召開,具有特殊的涵義。林州市既是建筑勞務輸出大市,創造了很多好的經驗,又是紅旗渠的故鄉,是“自力更生、艱苦創業、團結協作、無私奉獻”紅旗渠精神的發源地。讓我們弘揚紅旗渠精神,積極學習借鑒這次會議交流總結的經驗和做法,大膽探索,扎實工作,努力開創建筑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