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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 積極轉變政府職能
瀏覽次數:1144曹康泰首先宣講了制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必要性。行政許可法是促進政府職能轉變,依法行政,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重要法規。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對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適應加入世貿組織后對外開放的新形勢,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的意義。從近年來的實踐來看,由于行政許可缺少約束,有些已成為生產力發展的障礙,存在這些方面的問題:行政許可過多過濫,設定權不明確,隨意性很大;行政許可環節多,周期長,手續繁雜,群眾辦事難;重許可,輕監管,或是只許可,不監管;利用行政許可濫收費,已成為重要的腐敗源;實施行政許可,往往只有權力,缺乏監督,不承擔責任等。
曹康泰還著重指出行政許可最關鍵的原則和制度。在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時,要依法設定,公開公平公正,方便群眾,政府要守信,不能輕易變更許可,做好監督工作等。行政許可的主要制度:一是設定制度,明確誰有權設定、哪些事項可設定行政許可,哪些可不設定行政許可;二是實施制度,明確實施的主體、行政許可的程序,規定有關費用等;三是監督與責任制度,行政機構要加強對被許可人的監督檢查,上級行政機構要對下級行政機構實施監督檢查,追究違法設定的責任。
曹康泰最后提出,《行政許可法》將于明年7月1日實施,行政機構要深入學習,正確把握《行政許可法》條文;要做好對文件、實施行政許可主體的清理;政府管理方式要創新;建設配套制度,如一個窗口服務、聽證會制度等;以此為契機,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汪光燾就建設系統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作了動員。
汪光燾指出,一要認真學習,要從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高度充分認識《行政許可法》的意義,在轉變觀念,轉變職能上下功夫,本著學用結合的原則,加快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建設行政機制與體制。二要推進職能轉變和制度創新,改進管理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風,建成廉潔高效、人民群眾真心擁護、滿意的政府。針對有關問題進行反思并加以改進,如:以審批代替管理;對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缺乏清醒認識;只重事前審批,不重事后監管;未弄清審批權利與義務的關系;有些行政許可是否缺乏法律依據,有些行政許可雖不違法,但隨著形勢變化,是否可不設行政許可;未處理好行政機構與社團的關系等等。
汪光燾還強調:一要組織好建設部機關公務員和建設系統的干部學習《行政許可法》,要集中時間學習。二要做好文件和行政許可主體的清理工作。三要抓緊修改部門規章,要將此作為2004年法制工作計劃來安排。四要加強配套制度的建設,以確?!缎姓S可法》的順利實施。各項工作要按要求如期完成。
摘自《中國建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