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關于規范汕頭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特殊程序管理的通知汕市建審辦〔2024〕18號
瀏覽次數:6994高新區、綜保區、華僑試驗區管委會,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系統全過程管理,服務工程建設領域高質量發展,現就規范特殊程序管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特別程序設置
本通知所稱“特別程序”是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在審批服務辦結前由審批部門實施的特定程序。主要包括專家審查、會議審查、技術審查、公示公告、現場勘察、集體討論、社會聽證等,不包括建設單位補齊、補正申請材料、自行委托中介服務、審批部門內部流轉、審簽等環節。法律法規規定由下級部門受理,報送上級部門審批的事項,可參照本通知優化內部流程、科學規范管理。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特別程序實行清單制管理,就相關審批服務事項涉及特別程序的具體類型、設定依據、法定承諾時限等內容制定《汕頭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特別程序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詳見附件)。《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梳理等情況及時調整公布。市及區縣(含功能區)各審批部門不得擅自設置、實施無相關依據的特別程序。各區縣(含功能區)應在市級《清單》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特別程序實施部門、類型、政策依據、時限等,同時按照政務服務事項同源等要求,同步完善相關審批服務事項服務指南、審批流程圖等。
二、嚴格特別程序實施
(一)實行限時結束制。除政策法規做出明確規定外,特別程序一般不計入審批用時,但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時間管理。各審批部門在審批服務過程中如需啟動特別程序,應告知申請人特別程序具體類型、政策依據和法定時限,并按照政策文件規定在法定時限內結束特別程序,各審批部門要進一步合理壓減時限,明確具體的承諾時限,提升審批效率。
(二)納入工程審批系統管理。加強工程審批系統運行管理,將特別程序配置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工建系統)相關事項辦理環節中,特別程序類型應逐項對應國家工程審批系統特別程序代碼,進行法定時限、設定依據、到期提醒功能等因素的設置。各審批部門要通過工程審批系統規范特別程序發起、結束等流程管理。
(三)做好部門銜接。對于已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集中實施的審批服務事項,應明確特別程序實施的職責邊界。對于特別程序仍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或參與實施的審批服務事項,要進一步細化職責分工、加強部門銜接、優化辦理程序,切實提高市場主體辦事便利度。各級各部門不得將特別程序作為單獨審批服務事項辦理,不得將完成相關特別程序作為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條件。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規范特別程序管理是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領域營商環境創新提升、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是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規范化水平的重要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要求認真抓好落實。
(二)強化特別程序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在辦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過程中,不得實施《清單》之外的特別程序。要按照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通過工程審批系統如實記錄特別程序實施過程,不得隨意“掛起”、暫停計時,不得通過先線下審查再線上補錄、預審查等方式規避特別程序監管,堅決杜絕“體外循環”“隱性審批”等行為。
(三)創新特別程序實施方式。在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審批條件的同時,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通過加強部門協作、推行告知承諾、集成服務、一網通辦等措施,更好滿足市場主體辦事需求。積極探索應用信息化技術,在保證審批質量的基礎上,通過視頻踏勘、線上評審、函審等創新方式實施特別程序,實現“不接觸”“零跑腿”,采取有效措施縮減實施特別程序的承諾時限。(聯系人:市工改辦 李亮,電話:88562182)
汕頭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