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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汕頭市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體外循環”專項整治線索征集公告
瀏覽次數:1081根據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行為,完善全流程審批監督管理機制,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效能,實現“清單之外無審批、流程之外無環節、指南之外無材料”,我市自8月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體外循環”專項整治工作。
一、整治內容
1.整治系統內部分審批事項覆蓋率低,線下審批、線上補錄、體外循環的問題。重點包括:同一審批服務事項或環節要求申請人在不同窗口重復申報、重復提交材料;審批部門線下審批通過后再進行線上補錄;強制或變相強制申請人在提交正式申請前進行預審查;在設計方案審查、竣工驗收等審批前強制設定預審程序,或以提前服務、咨詢、溝通等名義變相實施預審,要求申請人在符合申請條件后才能正式提交申請材料等。
2.整治事項辦理平臺、信息推進不精準或者各業務審批系統未實現互聯互通、造成信息丟失、企業需重復錄入的問題。重點包括:相關部門審批信息系統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未實現互聯互通,同一審批服務事項或環節要求申請人或審批人員在不同系統重復填報、重復提交材料等。
3.整治涉及的中介服務仍然較多、時限較長、企業群眾反映強烈等問題。重點包括:將無法律法規依據清單外的中介服務事項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未將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專家評審、會議審查、征求意見、現場核驗等納入系統管理;未按照全流程、全覆蓋的要求統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為規避審批逾期,在臨近辦結時限前強制或變相強制申請人重新提交申請等。
4.整治違規設立或實施審批、將政府職責交由其他單位承擔、強制申請人接受特定機構審查、服務等“隱性審批”問題。重點包括:要求辦理無法律法規依據清單外的審批事項、提交清單外申請材料;違規擴大審查內容或審批服務事項適用范圍;違規將審批工作交由下屬單位、中介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承擔;強制申請人接受指定機構設計、檢測、測繪、施工服務等。
二、線索征集渠道
為提高此次整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及時解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難點、堵點問題,企業單位在辦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有關手續過程中如發現以上“體外循環”問題,可通過汕頭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754-88572030反映問題線索。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