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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21年度工程質量安全“雙隨機”檢查情況的通報
瀏覽次數:2948各區縣(含功能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質安中心,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市政府要求,2021年度我局委托市質安中心,按照“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檢查方式,對所有受監的正常在建項目以及區縣監管項目開展“雙隨機”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總體情況
2021年度,“雙隨機”檢查組以高壓態勢,繼續開展“雙隨機”專項執法檢查。據統計,檢查累計出動422人次,共檢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122個(其中市管項目104個,區縣項目18個);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52份。發現并督促落實整改工程質量隱患84處,安全文明施工隱患322處,揚塵治理6個100%問題141處。對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實施施工質量安全違規行為記分2次,對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實施違規行為記分8次。
二、主要存在問題
(一)工程質量方面,部分項目存在主要問題如下:
1、施工過程中“三檢”制度落實不到位。
2、設計交底、圖紙會審落實不到位,現場施工技術交底不齊全,技術交底手續不完善。
3、施工分包單位資質不及時報審。
4、個別基坑監測數據超出控制值,監測人員未及時給出相應的建議。
5、未及時組織相應專題會議,個別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未審圖,現場施工與圖紙不符合。
6、專項施工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7、個別部位鋼筋未按照圖紙施工。
8、門框柱做法未按照規范要求。
9、模板拼接不嚴密,出現錯臺,保護層缺失鋼筋外露現象。
10、現場未提供監理單位對材料、施工質量平行檢查記錄。
11、消防管道、電纜橋架穿墻洞口未采用防火材料封堵。
(二)工程安全方面,部分項目存在主要問題如下:
1、在落實方面的資料體現不夠詳細和全面,存在安全教育資料簽字不規范或漏簽現象。
2、現場總配電箱內有部分缺少漏電保護器,有的未設置漏電保護器且漏電保護器參數不匹配;現場有些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未按規定接保護零線;一閘多機現象比較普遍。
3、臨邊防護措施不到位。
4、未設置落地式腳手架作業層安全平網。
5、基坑周邊無排水措施,臨邊防護措施不到位,監理單位未結合深基坑專項方案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6、部分項目裸露土未及時全覆蓋、噴霧降塵未及時開啟。
7、塔吊防攀爬裝置及塔吊專用電箱防護措施不到位,現場施工機具無驗收合格牌,操作規程缺失,金屬外殼未按規定接保護零線。
(三)疫情防控方面,部分項目存在疫情防控責任落實不足;現場未設置隔離間,噴殺消毒力度不足;未制定項目疫情防控方案,應急方案未落實;防控物資配置不足等問題。
(四)揚塵治理6個100%方面,部分項目存在裸土未100%覆蓋,防塵降塵設施覆蓋不足,部分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時,部分現場沒有設置圍擋,欠封閉管理等問題。
三、工作要求
(一)在建項目參建各方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針對我局年度“雙隨機”檢查中發現的共性問題,舉一反三,全面對照排查,全面對標整治,確保相關問題整改落實。
(二)各區縣(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市質安中心要重點針對抽檢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回頭看”抽查,對于抽查發現未落實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一律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汕頭市建筑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嚴格予以懲處。
(三)在建工地要進一步嚴格疫情防控措施,壓實責任,毫不松懈加強參建人員流動管控;主管部門對工地情況從嚴檢查,對不符合防控要求的工地嚴肅處理,確保工地疫情防控措施有效保持。
(四)各區縣(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市質安中心要立足標本兼治,著眼長效治理,建章立制,完善工程監督和行業監管措施,全面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行業監管職責;要重點研究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工程質量標準化、住宅工程常見質量問題治理等專項的貫徹落實工作,力爭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成效上取得新突破。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