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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動態
蔡瀛副廳長在《中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評審會上的講話
瀏覽次數:57112013年9月5日
尊敬的賀振章副市長、鄭文良處長,尊敬的各位專家、同志們:
大家下午好!
今天,各位專家學者以及省文化廳的代表對《中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成果進行了認真、充分、深入、細致的審查,從政策的符合性和技術標準規范性兩方面,提出了許多富有建設性、指導性的意見和建議,對規劃成果從框架到內容、從思路到措施等各方面進行了一次全面的審核,所提建議有很強的針對性,將有助于規劃編制單位進一步修改完善成果,提高保護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各位專家、代表的辛勤勞動表示衷心的感謝,對你們嚴謹的工作作風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表示由衷的敬意!對于這些意見和建議,請中山市城鄉規劃局高度重視,會后進行認真整理和研究,充分吸納到保護規劃成果中,并逐條做出說明。各位專家、代表會后如果還有其他意見,歡迎大家以書面形式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中山市城鄉規劃局提出。
科學編制實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保護好名城的風貌特色、歷史格局,以及文物古跡及其歷史環境,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作。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要大力推動文化建設,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廣東是全國的經濟大省,歷史文化的底蘊十分深厚。改革開放以來,快速的城鎮化進程在促進經濟社會長足發展的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使我省嶺南特色風貌受到沖擊,“建設性破壞”現象時有發生,一些歷史建筑被“拆真建假”,歷史人文風貌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壞。當前我省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建筑保護工作主要存在歷史建筑保護體系不完備、思想認識不到位、家底不清、資金匱乏、人員不足等問題。
對于如何搞好歷史文化保護和利用工作,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在近年來出臺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中強調,要切實加強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以及歷史街區、歷史建筑和風貌的保護。這些文件包括《實施〈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實現“四年大發展”工作方案》、《關于加快和提升文化軟實力的實施意見》、《廣東省建設文化強省的規劃綱要》、《關于打造名鎮名村示范村帶動農村宜居建設的意見》等。省領導更是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保護好嶺南特色。如201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時任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同志強調“不要讓嶺南的文化在我們這一代手上斷掉”,要通過著力打造具有嶺南特色的宜居城市,推動全省城市化發展水平在“十二五”期間實現顯著提升。今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同志在省社科院《廣東民國特色建筑調研報告》上作出重要批示:“不僅要保護好民國古建筑,對歷史文物都要加強保護,我在梅州提了兩個保護:保護好生態,保護好歷史文物”。朱小丹省長也明確提出,要積極學習借鑒世界文化名城傳承優秀歷史文化傳統的經驗,深入挖掘城市歷史文化內涵,大力開展復興嶺南歷史街區工作,強化城市“紫線”管理,精心組織名鎮名村示范村建設,以點帶面提升嶺南城市文化品位。
為切實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及省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廳以及相關部門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在相關文件的起草中,進一步提出城市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的有關要求,如在省委、省政府《關于提高我省城市化發展水平的意見》(粵發〔2011〕23號)中,要求各市重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開展優秀歷史建筑普查,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具有代表性的古建筑逐宗進行修復和保護等;二是進一步強化全省歷史文化保護工作的法制保障。2010年我廳發布了《關于加強優秀歷史建筑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中設立了“歷史和自然風貌保護”專章,以法規條文的形式明確了歷史文化保護區、歷史建筑的規劃、保護要求;三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傳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弘揚嶺南文化和彰顯地方特色,經省政府同意,我廳展了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的評選以及嶺南特色規劃與建筑設計和評優活動等。在此背景下,廣東各地在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乃至一些成片的具有嶺南特色建筑的老街區的保護和復興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廣州、雷州、潮州等一批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啟動了新一輪的保護規劃編制和報批工作;惠州、東莞、珠海等一批城市也將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提上了政府的議事日程;納入保護的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數量持續增加,保護范圍不斷擴大。這一切都顯示了廣東省以及各地在新型城鎮化發展中對于文化建設的新認識、新實踐,也體現省委省政府和主要領導同志對于城市化發展的新要求。
中山市是中國民主革命先驅孫中山先生的故鄉,孕育了我國近代民主革命的思潮,在中國近現代史上具有獨特的地位和影響,歷史文化遺產積淀深厚,傳統城市格局和歷史文物保存完好。中山市委、市政府一貫重視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早在九十年代初就摸索出了“保護舊城,發展新城”的城市發展模式,在中山城市建設過程中,沒有大拆大建,沒有破壞原有歷史文化風貌,并編制了一系列關于舊城保護的規劃,劃定了舊城風貌保護區,最大限度地保護了歷史文化遺存。這充分體現了中山市委、市政府的高度智慧和長遠發展的眼光,也充分反映了中山市規劃建設同行們的高度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2011年,經國務院批復同意,中山市成功躋身成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就是國家和省對中山市歷史文化保護工作的充分肯定。
我廳將繼續關注并大力支持中山市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同時,我也希望中山再接再厲,進一步增強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借此機會,我也對中山市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提出幾點建議:一是加快《中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報批工作,為保護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中山市目前已開展了詳盡的規劃調研、高水平的規劃編制、多輪廣泛的公眾參與和專家咨詢等工作。希望能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快進度,盡早提請省政府審查、批準規劃。二是要嚴格貫徹執行名城保護的各項法律法規,完善相關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保護與管理工作,對于破壞文物、歷史建筑、歷史城區風貌的行為要嚴肅查處。三是要構建完善的歷史文化保護體系,構建“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全方位的保護框架,健全“核心保護區-建設控制區-風貌協調區”多層次的保護體系。四是要充分發揮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的作用,建立起領導、專家以及部門、市區的統籌協調機制及重大事項審議機制。五是加大資金投入,通過重大項目政府的統籌和投入,打造一批具有嶺南文化特色的精品項目;六是加大對歷史建筑的保護力度,研究活化保育措施,并建立經費投入與財稅補償機制,提高民眾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七是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和溝通工作,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進一步發揮專家和行業協會的作用,不斷探索、力爭形成政府主導、專家領銜、市民參與、體制合理、機制完善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新局面。
總而言之,希望中山市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切實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抓緊抓實,走出一條通過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實現科學發展之路,為我省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工作作出表率。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