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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動態
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司長王素卿在2007年9月27日“加強建筑市場管理 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促進建筑行業發展”新聞發布會上的講話
瀏覽次數:1997女士們、先生們,新聞界的各位朋友們:
大家好!
很高興出席今天的新聞發布會。感謝新聞界的朋友們一直以來關注和支持建設部有關建筑市場管理工作。下面,我就建筑市場管理工作的有關情況做一簡要介紹。
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物質生產部門,它與整個國家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著密切的關系。有效的建筑市場監管對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對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建筑業又好又快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我國國民經濟快速穩步發展,固定資產投資增長勢頭強勁,為建筑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環境和空間。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從2002年到2006年,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從43500億增加至109870億,年均增長26%;同期,建筑業總產值由18527億元增加到40975億元,年均增長22%,建筑業增加值由7005億元增加到11653億元,年均增長13.6%。2004-2006年,建筑業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穩定在5—7%,成為拉動國民經濟快速增長的重要力量。
建筑業的快速發展為建筑市場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經過多年的建筑市場整頓和制度建設,建筑市場管理正在進入健康的發展軌道。
下面,我介紹一下建筑市場管理近期完成的幾項主要工作
(一)法規制度建設
按照《建筑法》和《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完善了對從事建筑活動的企業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制度。自2005年以來,起草和修訂完成了勘察設計、建筑施工、建設監理、招標代理機構,以及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建造師等企業及個人執業資質(資格)管理規定,下放了一部分企業資質審批權限,規范了審批行為,提高了審批效率;適應發展和改革的需要,完成了相關企業資質標準的修訂;按照我國加入WTO承諾,完善有關法規,建立了統一的內外資企業資質管理體系;同時根據全國人大在《建筑法》執法檢查中反映出的問題,啟動了《建筑法》的修訂工作。
(二)整頓規范市場秩序
通過對建筑市場招投標環節中的違規問題,工程承包中的轉包、違法分包、資質掛靠、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問題,以及拖欠工程款等問題的專項治理,建筑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好轉。招標投標制度得到普遍執行。據統計,2002年至2006年,房屋建筑投標承包面積占房屋建筑施工總面積比例從76.7%上升至82%,可以說除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招標的外,應招標的房屋建筑工程基本實行了招標。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了招標投標監管隊伍,97%的地級城市建立了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變分散招標為集中招標,增加了招標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成建制的勞務隊伍正在發展壯大,逐步代替“包工頭”的掛靠;全國建設領域2003年底以前拖欠的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已基本解決,基本實現了國務院確定的清欠工作目標,防新欠長效機制正在建立;長期困擾建筑業發展的行業保護和地方封鎖得到突破,各專業市場和地方市場逐步放開。
(三)市場運行機制建設
市場主體的信用缺失,是導致建筑市場混亂的根源,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治本之策。2004年以來,我們確定了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整體目標,印發了指導意見,啟動了長三角和環渤海區域誠信體系建設試點工作。2007年初印發了《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公布了175條《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全國80%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了“失信單位名錄”,將失信企業信息向社會公開,實現了“一地受罰,處處受制”的市場監控環境;建設工程擔保、保險手段應用規模不斷擴大,2004年至2006年,建設部先后出臺了有關推行工程擔保的若干規定、示范文本和指導意見,全國18個省市相繼出臺了推行工程擔保制度的規定或配套措施。
(四)建筑業“走出去”及對外開放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五年來,全面履行了入世議定書中承諾的建筑市場開放的各項義務,出臺了一系列建筑業對外開放的法律規定,創造了良好的外商投資環境和市場競爭環境。據建設部初步統計,截至2006年10月底,來自全球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設立了1400多家從事設計或施工活動的企業;企業“走出去”成效顯著,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制定了支持企業“走出去”的政策措施。截至2006年底,我國對外工程承包累計完成營業額1658億美元,簽定合同額2519億美元。2006年,我國對外承包工程營業額300億美元,同比增長37.9%。
下面,我簡要介紹一下下一階段重點工作
(一)完善行政審批工作機制
繼續完善企業和個人資質管理制度,按照已經出臺的企業和個人資質管理規定,盡快出臺相應實施辦法和配套標準。加快電子政務建設,逐步實現各類企業資質網上申報,計算機輔助資質審查。對已明確的審批權限,分解審核指標,完善審核標準、落實審核責任,加強層級監督,加大對資質申報中弄虛作假行為查處。嚴格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強化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對當前某些專業部分個人執業資格考試與執業結合不緊密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
(二)加快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總結長三角和環渤海區域試點工作,督促各地建設主管部門按照《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和《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要求,抓緊不良信息的報送,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全國建筑市場統一信用信息平臺,整合現有資質、質量、安全、招投標違規處罰、拖欠工程款等系統,及時采集并向社會披露市場主體誠信情況,盡快形成失信懲戒和社會監督機制。
(三)完善招投標制度,規范招標行為
繼續完善招標投標制度,研究出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資格審查辦法》,抑制招標人通過資格審查排斥潛在競標人現象,探索研究經評審的合理低價中標的評標辦法,以解決當前最低價中標帶來的某些弊端;加強招標投標過程的監督管理,突出監管重點,加強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督,明確招標投標中建設單位和評標專家的責任,嚴肅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
(四)推進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的發展
從工程建設自身規律和市場運行機制出發,改革工程建設實施組織方式。大力推行國際通行的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模式,修訂出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組織制定《工程項目管理服務合同范本》和《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本》。近期召開工程項目管理研討會,組織經驗交流,加強指導,推進工作進一步發展。
(五)進一步提高建筑業對外開放水平
重點研究建筑企業“走出去”遇到的問題,提出對策,提供服務;同商務部共同配合國務院法制辦,盡快出臺《對外工程承包條例》;加強國際交流,組織“第二屆中美建筑與工程服務交流研討會”,推動APEC框架下建筑師項目的實施以及中日韓等國的建筑業交流。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問題。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