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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動態
建設部建管司司長王素卿在2007年全國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瀏覽次數:2663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司長 王素卿
(2007年5月17日)
各位代表,去年,我們在青島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對建筑市場的管理工作做了部署。這次會議上黃部長對建筑市場工作做了重點部署,提出了要求。下面,我結合落實會議精神,就建筑市場司近期的兩項重要工作和大家進行溝通,供大家具體工作時參考:一是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修訂有關情況;二是關于拖欠工程款的調查統計制度問題。
一、關于建筑企業資質管理和標準的修訂。
這是行業的一件大事,企業關注,管理部門關心。2005 年以來,建設部圍繞著貫徹行政許可法,下放審批權限,減少審批環節,明確審批程序,規范審批行為,對企業的資質管理規定進行了修改。目前,幾個規定已經經部常務會原則通過,將于近期頒布。企業資質標準的修訂,對于引導企業的結構調整,轉變增長方式,提高企業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促進行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建設部本著局部調整、穩妥推進的原則,2004 年啟動對設計標準進行全面修訂,2005 年下半年啟動對施工企業的特級資質標準進行修訂。經過大量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形成了新的《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和《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標準》,現已正式發布施行。為進一步統一認識,更好的執行新標準,下面從為什么修訂標準,總的指導思想和思路,主要內容變化,以及新標準實施過程中的總體要求作一個介紹。
首先,為什么修訂這個標準。原《建筑企業資質標準》和《設計企業資質標準》都是 2001 年制定發布的,現在的形勢和過去相比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需要重新進行修訂。
原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標準與現在形勢發展要求看,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不適應的問題:
一是考核的指標設置不夠合理,不適應引導企業的技術進步。原特級資質標準是在一級資質標準的基礎上,僅設置了注冊資本金、凈資產和工程結算收入三項經濟類指標,對企業的管理水平、科技創新能力、社會信譽,融資能力等方面缺乏相應的考核指標,難以全面考核作為行業最高級別的企業應具有的實力和水平。在原資質框架下,一些企業為了進入特級企業行列,比較注重追求企業規模,對企業科技投入和技術創新重視不夠。根據 2005 年底我們對 146 家特級企業調查的結果顯示,在 146 家特級企業中,年科研經費支出占營業額的比例低于 0.5% 的企業有 86 家,占企業總數的 58.9% ,低于 50 萬的有 16 家,低于 30 萬的有 13 家;一半以上的企業沒有開發研制過企業工法或專有技術。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單純的經濟類考核指標已起不到調控行業結構的作用。不少企業為了取得特級資質,不是通過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而是通過幾家企業簡單合并拼湊規模,反映在資質管理上,就是申請特級資質的企業逐年增多,特級企業數量增長過快,目前特級企業已達 264 家,大大超過我們當時設想 100 家的規模,如此發展下去將失去特級企業作為行業排頭兵的引導作用。
二是原標準在專業劃分設置上還需改進。 由于當時的專業部門較多,專業劃分過細,限制了實力很強的企業的活動空間,不利于行業結構的調整和企業的跨行業發展。原標準設房建、公路、鐵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煉、化工石油、市政等十個類別,這種專業設置帶有一定的按行政部門劃分的痕跡,容易形成行業壁壘,不利于有實力的大企業公平地參與市場競爭。如公路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從工程性質和技術要求上說差別不大,通用性很強,但因為是兩種資質類別,擁有市政工程施工資質的企業就很難進入公路建設市場,反之也一樣。
目前取得各類特級資質的企業比例為:房建、公路、鐵路 3 個專業占特級企業總數的 84.8% ;另外 7 個專業僅占 15.2% 。這個比例說明一些行業特級過多,容易產生過度競爭;一些行業特級太少,容易形成行業壟斷。大量具有較強實力的企業由于資質標準的局限不能有效地參與市場競爭,只能在本行業中同較低資質的企業在低水平上搶奪低端市場。根據我們的調查, 146 家特級資質企業在 03 、 04 、 05 年中承擔的工程項目總數為 100674 項,總結算收入為 13116.95 億元,平均單項工程規模為 1300 萬元左右,這個規模是三級企業就可以承擔的工程。個別特級企業平均承擔的最低單項工程規模在 500 萬元左右,可見相當數量的特級企業處在低端市場,難以發揮大型企業所具有的資金、技術的整合能力和開展工程總承包能力。
由于當時條件不成熟,原工程設計標準中雖設立了綜合標準,但沒有制定具體內容,也未實施。
這次工程設計標準是整體進行修訂的,其中重點制定了綜合資質標準。原工程設計標準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原標準層次需要完善。原標準中雖然設有綜合資質,但沒有具體內容,也沒有實施。對一些信譽好、實力強的大型工程公司在向相近行業拓展時,要首先申請相應行業資質,并且要從乙級做起,發揮不了工程總承包的能力。
二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規定也需要調整。原工程設計標準里對技術人員的數量要求是比較多的。隨著設計技術的發展,計算機、設計軟件等的普及應用,設計效率大大提高,原標準對企業的專職技術骨干要求是不少于 80 人,企業負擔較重。還有對注冊人員的要求應以行業實際需要,這方面也有不足。 21 個行業中均要求配備至少 2 個一級注冊建筑師、4 個一級注冊結構師,有的行業如海洋、公路、通信、石化、煤炭等不需要這么多注冊建筑師或結構工程師。
三是沒有明確對注冊職業人員的要求。除對注冊建筑師和注冊結構工程師有要求外,對已經啟動的公用設備等 10 個專業的注冊工程師都沒有要求,這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的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以及注冊工程師執業制度的推行。
第二,修訂標準總的指導思想和思路。
這次規定和標準修訂的指導思想是貫徹《行政許可法》,建立便民、高效、規范、依法行政的建設行政許可管理體制。堅持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進一步優化行業結構,推進行業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修訂標準的過程中,始終堅持“低端準入、高端放開”和“兩個突出、兩個淡化”的原則。“低端準入、高端放開”對企業來講,既要嚴格市場準入,在一定條件下又要適當放開,也就是凡進入市場的企業都要符合相應的標準,中小企業符合哪類標準干哪類活,不得突破承接業務范圍,而綜合實力較強的大企業達到特級標準或綜合標準的,在相應的工程類別范圍內可放開承攬業務,不必單獨領取各專業類別的證書。“兩個突出、兩個淡化”是指:在標準中適當突出對企業科技進步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要求。如施工企業增加了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和企業技術中心的要求;減少對企業經濟類指標和機械設備指標的要求;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力求促進各種所有制形式的設計企業共同發展,提高設計行業整體競爭力。對實力強的大型設計企業達到綜合資質條件后,可以承接所有行業的設計業務。在考核上突出企業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促進大型設計企業的生產經營組織方式調整,使大型設計企業向總承包或工程項目管理方面發展,增強競爭力。工程設計標準雖然保留 21 個行業的劃分格局,但合理合并設計類型,對不盡合理的具體內容事項進行調整;量化考核指標,明確和簡化審批內容;增強了考核的可操作性,重點考核設計企業信譽、基本技能和內部管理能力;突出考核設計企業信譽、基本技能和內部管理能力;突出考核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注冊職業資格、主導專業中非注冊人員的個人業績。
總之是要通過資質標準的引導作用,使企業注重科技含量的增加,注重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的提高,由規模型向效益型轉變,逐步形成具有資金技術密集、管理先進、科技創新能力強的建筑業龍頭企業。同時,推進高端企業與國際慣例接軌,轉變現有設計、施工分離的組織模式,為開展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總承包企業創造條件。
新修訂的《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標準》設置了 4 個方面的考核指標:1 、企業資信能力;2 、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3 、科技進步水平;4 、代表工程業績。
設計綜合資質設置了三個方面的考核指標:1 、資歷和信譽;2 、技術條件;3 、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
第三,修訂后的標準與原標準相比的主要變化:
一是突出了對建筑企業整體資信能力的要求。 《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標準》從過去單一考核建筑企業的靜態財務狀況轉變為考核建筑企業的整體資信能力。在保留注冊資本和凈資產兩個指標的基礎上,增加了銀行授信額度指標,綜合考核企業的社會信譽、資本實力和融資能力;為了使標準更加便于操作,取消了原標準中工程結算指標,增加了企業上繳營業稅額作為新標準的考核指標。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除了原有的考核指標外,增加了企業實際能力的考核,如營業收入或企業營業稅金及附加在行業內的排名情況(全國設計排名連續幾年內 50 名以內),具有 2 個行業甲級資質,具有設計、施工、監理方面的注冊人員(就是在設計類企業里增加了建造人員),具有專利或專有技術、具有獲獎工程、參與國家標準編制等。這些歸納為“資歷和信譽、技術條件、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三個方面。
這樣可以使企業從設計方面向工程總承包延續(增加了對建造人員的要求),可以使施工建造類企業向設計企業延續(增加了對設計力量的要求)。總的來說,既有一些基本的要求,又給了一定的發展空間。這些標準都是從發展工程總承包,促進我國的建筑行業排頭兵的形成來制定的。
二是突出了對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要求。 據調查,當前特級企業職工總數規模平均在萬人以上,但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大學以上學歷的人員平均只占職工總數的 8-9% 。為轉變現有特級企業人員數量多、技術和管理人員比例偏低的情況,同時考慮到建筑活動固有的流動性和階段性特點,提高了施工總承包企業骨干專業技術人員的要求。如要求企業注冊人員達到 50 人以上,而不再對企業一般人員進行考核,目的是引導企業技術、管理和勞務分開,集聚技術、管理人才,成為人才密集的管理型、技術型企業。為使特級企業逐步具備開展工程總承包的條件,特級標準對特級企業提出具有相應甲級設計單位的技術力量的要求,使特級企業逐步具備現實與國際工程公司接軌的可能。設計標準中簡化了對注冊人員的考核,對注冊人員在業績方面不再進行重復考核,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要參照注冊人員條件進行考核。
三是突出了對企業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能力的考核。 特級建筑企業和綜合工程設計單位要在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加強行業標準化建設、加強工藝和工程技術研發、發展自主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等方面在全行業起帶頭作用。因此標準中專門設定了一些具體指標,如建立技術研發中心、科研經費投入、專有技術水平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等。
四是《標準》進一步強化了代表工程業績。 工程業績是企業整體經營情況、管理水平的集中體現,標準中仍將代表工程業績作為考核特級企業和綜合設計企業的一項重要指標,并適當提高了代表工程的標準。同時,針對當前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標準中還將國外業績都納入考核,目的是引導建筑企業積極開展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這是很有意義的,比如設計企業申請施工資質時沒有施工業績,但它只要進行過工程總承包就可以計算他的業績,包括僅在國外從事過工程總承包的企業。
五是《標準》對特級企業承包范圍進行調整,對綜合設計企業承包范圍全部放開(即取得綜合資質后,不必再申請其他資質)。 擴大承包范圍后,有人擔心企業行為是否規范,質量安全是否有保障。對這一點,我們進行過認真研究,也充分聽取了有關專業部門的意見。 我們將原特級企業資質劃為兩類,只要取得一項資質就可以在相關的類別里進行發展而不用重新申請領證。對照國外的大型承包商和工程公司,沒有只在一個領域發展的企業,均是在多個行業中具有設計施工能力和承包市場。所以我們首先要從政策法規制定上著手,取消政策障礙,這些大企業才能發展起來。 這 在法律上沒有障礙,至于在實際施工工程中出現一些問題,有《質量條例》、《注冊建筑師管理條例》、《注冊工程師管理辦法》等其他法律法規進行追究。
在標準的范圍調整上,我們也注意到,特級企業在發展上還是要具有一定的規模,不能 500 萬、 1300 萬的工程都去做,應該給中小企業留出發展空間,所以我們對特級企業承攬房屋建筑工程的規模進行了限制。特級企業在承攬房屋建筑工程時,規定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工程。大家討論也認為目前這種政策是有好處的,避免特級企業和中小企業在同一平臺上競爭,使中小企業也有一定的活動空間,還可以減少轉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另外,我們給予特級企業從事本專業各類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的權利,發揮了企業技術和管理方面的優勢,通過企業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也可以帶動其他企業提升層次。
第四,對具體實施特級資質標準和設計綜合標準年企業的總體要求。
對新修訂的資質標準,在具體實施的做法上,我們不進行換證、就位,而是采取穩步推進、平穩過渡的辦法。根據測算,現有 260 余家企業中,僅有 50 多家能夠達到新標準,因此我們給了三年的過渡期。三年內,原有特級企業可在原規定的范圍內承接任務,三年后根據它們能達到的標準,該是什么級別就是什么級別。
工程設計標準從發布之日起實行。因為工程設計標準從人員上來講是比原來標準人員要求少了,所以過渡不存在什么大的問題,隨著日常受理資質申請的變動,按新的標準審查。
目前,個別地區,甚至包括管理建筑業的負責同志對標準修訂不是很理解,甚至在報上發表一些意見,對為什么資質標準調整不清楚,認為我們又重新增加了資質等級。我想如果我們管理者思想不清楚就不會很好的做好這項工作,就不會正確的引導,達不到標準修訂的目的。設計、特級施工、監理和招投標代理都修訂了標準,標準的宣貫工作還要分頭進行。另外,我們也按《行政許可法》對各類的《資質管理規定》作了初步修改,在時間上做了要求,在程序上進行明確,權限上盡量下放到地方。比如除幾個工業部門以外,將設計乙級下放到地方;在變更上,原來部里 17 項權限,現在下放 15 項。在權限下放后還要明確職責,地方負責哪幾個指標,建設部負責哪幾個指標,地方負責的指標就不用重復上報了,減輕企業的負擔。今天,我先把標準的修訂向大家講一講,希望大家統一認識,把這個工作做好,希望我們的這次調整能夠達到預期的目標。
二、關于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統計調查制度的工作。
這是建設領域很重要的一件工作。今年 3 月,經國家統計局批準,建設部編制并印發了《建設領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況調查制度》,要求各地從 7 月份起對 2007 年以來竣工工程的工程款支付情況進行調查統計。
(一)拖欠工程款的調查統計是一項非常嚴肅重要的工作。 三年來,我們為了確定拖欠工程款基數付出了很多勞動。一開始,有關部門提出的拖欠工程款總額初步是 3600 億,經過我們逐個項目進行調查分析,只有 1860 億是屬于真正意義上的拖欠工程款,其他部分都屬于在建工程、賬面往來、應收未收款、質量保證金等,不屬于拖欠工程款。為了鞏固清欠成果,監督新欠的發生,按照國務院領導同志的要求,經國家統計局批準,我們出臺了這項調查統計制度,各地一定要認真對待。這一試行兩年的統計制度,對于搞好建設領域的經濟形勢分析,對于加強新欠的監督,對于清欠成果的鞏固,對于規范建筑市場、加強長效機制建設,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各地要重視和抓好統計制度的落實。
(二)新印發的 《建設領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況調查制度》的主要特點 :一是調查的對象是具體的工程項目,按項目進行統計;二是明確調查統計范圍是已竣工的工程,對仍然在建的項目不列入統計范圍;三是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專業分包企業進行申報(勞務分包企業不申報),并將總包和分包分開進行計算,不重復累計;四是統計調查制度為半年報表,每年的 7 月 15 日前 和次年的 1 月 15 日前 ,按照項目屬地化管理原則,由企業逐項上報,業主認可,項目在哪個省(區、市),就由哪個省(區、市)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
( 三 ) 對落實統計調查制度的幾點要求:
一是這件事由建設部負責組織,各省市建設主管部門實施,并負責督報與數據審核,務必要做好組織督導工作,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數據準確及時上報。
二是各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做好對企業填表的培訓。要求各有關企業認真閱讀《填表說明及指標解釋》,明確調查范圍、調查內容,按規定要求如實填報。對于發現企業瞞報、漏報、虛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進行通報批評,記入誠信檔案。我司將在 6 月份組織對各地區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的培訓。
三是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工程款是《建設領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況調查制度》調查的最重要內容,明確它的認定方式,認定的依據就是合同,只有按照合同的約定應該支付,而實際上未支付的工程款,才能列入統計范圍,至于甲乙雙方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墊資款、保證金(政府投資工程是不允許墊資的)等,在未到合同約定的支付時間以前的,均不能列入統計范圍。
四是建設單位要對施工單位填報的數據進行蓋章認可后方可列入統計范圍。建設單位沒有認可的,需要具備法院、仲裁機構或合法的第三方中介機構的工程款認定文件,才可列入統計范圍。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上報的數據進行必要的審核,對于符合統計要求的數據進行認可上報。
五是調查制度采取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網上上報是由企業登陸中國工程信息網,按要求填寫“調查表”并上報,同時也要進行書面上報。企業通過中國工程信息網下載調查表并填寫后,經業主、工程所在地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后,由工程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存檔備查。
集中清理歷史拖欠的任務已經基本完成,長效機制的建設是建筑市場長期的任務,這一兩年重點主要是鞏固清欠成果,加強防新欠長效機制建設。具體的工作要求,在國務院批準的2007 年清欠工作要點中都有明確要求,希望大家按此要求做好今年的清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