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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動態
建設部城鄉規劃司司長唐凱在建設部新聞發布會上的講話
瀏覽次數:2543士們、先生們:
上午好!
很高興出席今天的新聞發布會。按照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的要求,我部自今年起開展定時定點新聞發布工作,今天是第一次新聞發布會,以后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三上午都會舉行新聞發布會,歡迎記者朋友參加,感謝新聞界的朋友們對我國建設事業的關心和支持!下面,我就城鄉規劃工作的有關情況作簡要介紹。
一、城鎮化快速發展對城鄉規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國城鎮化處于快速發展階段。2006年底,我國城鎮人口達到5.77億人,城鎮化水平43.9%,城鎮人居環境條件不斷改善,城鎮綜合承載能力不斷提高。
城鄉規劃是城鄉發展與建設的基本依據,是調控各項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社會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對城鄉規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強城鄉規劃工作,充分發揮城鄉規劃的綜合調控作用,對合理高效配置空間資源,優化城鎮布局,促進結構調整,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近期城鄉規劃工作重點有以下五個方面:一是促進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的有效提高。二是有效節約資源、遏制生態環境污染,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社會。三是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四是促進歷史文化資源和遺產的保護。五是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公眾參與,推進政務公開,促進依法行政。
二、近期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法制建設工作。在總結《城市規劃法》和《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實踐的基礎上,起草了《城鄉規劃法》。目前,《城鄉規劃法》(草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討論通過,并提交全國人大審議;我部會同國家文物局共同起草完成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送審稿),并已列入國務院法制辦今年一檔立法計劃。
(二)城鎮體系規劃工作。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統籌安排全國城鎮空間布局。加強對重要城鎮密集地區的規劃引導,與相關省市共同組織編制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京津冀等城鎮群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工作全面推進,全國27個省(自治區)的城鎮體系規劃已基本編制完成,其中19個已經國務院同意批復實施。
(三)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一是改進了規劃編制的內容和方法。二是進一步規范了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與審查工作程序。三是推動了近期建設規劃編制。
(四)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和派駐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建設工作。我部和一些省政府共同建立了派駐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派出的城鄉規劃督察員對城鄉規劃工作進行事前和事中監督,及時發現、制止和調查違法違規行為,按照行政機關權限依法處理。此外,我部和監察部聯合開展了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五)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村)保護和管理工作。全國己有106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80個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我們主要是抓了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加強立法工作,二是規范評選和管理工作,三是在城鄉規劃編制中注重對文化遺產的保護,四是加強了專家與公眾參與,五是加強了對專項保護資金的管理,六是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做好保護工作,七是強化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行政監督。
(六)新農村建設工作。加快了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的編制,加強了村鎮規劃特別是小城鎮規劃的修編和調整完善工作。注重了以點帶面、分類指導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召開城市文化國際研討會暨第二屆城市規劃國際論壇。為了適應我國城鎮化快速發展需要,妥善處理歷史文化保護與城市建設發展的關系,保障城市文化的傳承與創新,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繼承優秀的歷史文化遺產,建設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將于2007年6月,在北京共同舉辦城市文化國際研討會暨第二屆城市規劃國際論壇暨城市規劃設計展覽會。
會議的主題是,“全球化背景下的城市文化轉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創新文化培育”。參會的中外代表將圍繞會議主題就“快速城鎮化進程中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和名村保護的新思路”、“全球化背景下,城市建設中傳統特色、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保持、延續及可持續發展”、“城市文化發展的機遇、挑戰與創新”、“文化遺產保護轉型過程中的城市文化”、“城市建設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12個專題進行探討,并舉辦相關成果展覽。
參會人員包括,主辦單位代表、國際組織代表、國內外知名人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城市規劃、文化、文物、遺產地管理機構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及代表,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相關負責人,有關科研院所、設計企業等代表。
(二)法制建設工作。我部將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國務院法制辦,積極推進《城鄉規劃法》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的出臺。
(三)城鎮體系規劃工作。深化落實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繼續完成長三角、京津冀、北部灣、海峽西岸等重要地區城鎮群規劃編制。改進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積極推進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實施。
(四)城市總體規劃綱要和成果審查工作。堅持從嚴審批城市總體規劃,加強對城市總體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編制工作的審查把關。
(五)規劃效能監察工作。加大規劃案件查處力度,尤其是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和破壞國家資源的人與事,破壞風景名勝保護區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區以及侵占重大基礎設施用地的案件。加強綜合指導,抓好正反兩方面典型。加強制度建設,推進城鄉規劃長效機制的建立。
(六)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村)工作。規范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申報審查工作,細化申報的條件和程序。組織歷史文化名城動態管理的研究。加強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的指導和監督。注重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村)保護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建立名鎮(村)動態監管信息系統。
(七)農村和小城鎮規劃編制工作。加強規劃對新農村建設的分類指導作用,在總結規劃編制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提出分類指導的原則。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