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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動態

建設部部長汪光燾在2007年全國建設工作會議上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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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形勢 明確任務切實做好2007年建設工作

建設部部長 汪光燾

(2007年1月23日)

同志們: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大戰略思想,總結2006年建設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工作。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2006年工作取得新進展

  2006年是"十一五"開局之年。建設系統廣大干部職工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決策部署,統一認識,恪盡職守,認識上有新提高,政策上有新舉措,實踐上有新進展,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協調發展做出了新的貢獻。

  (一)全面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一年來,我們以制訂和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為主線,著力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根據我國人多地少、資源短缺的實際,提出了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積占新建商品住房總面積70%的目標要求,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落實。從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對11個省(區、市)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情況進行的督查情況看,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住房價格漲幅趨緩。12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6.3%,比去年同期回落0.8個百分點。部分地區商品住房價格過快上漲的勢頭有所遏制。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平穩。全年,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增長21.8%,低于同期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增幅2.2個百分點,增幅保持平穩。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得到有效控制。前三季度拆遷面積同比下降17.6%。住房供應結構調整有了好的開端。新開工商品住房項目中90平方米以下套型所占比重明顯提高。開展了住房狀況調查,制定了住房建設規劃。截止12月20日,省會以上城市全部完成住房建設規劃編制、公布和備案;地級以上城市中完成編制的占92.3%,已公布的占68.3%。住房保障制度建設工作力度加大。截止12月20日,274個地級以上城市建立并實施了廉租住房制度。河北省所有市、縣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北京、成都、南通將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擴大到最低職工工資家庭或低收入家庭。天津采取"帶戶型標準、銷售價格、銷售對象和竣工入住時間"方式,招標選擇經濟適用房建設單位。市場秩序有所好轉。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工商總局下發《關于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的通知》,明確用兩年時間、分四個階段,有重點的進行專項整治,曝光了32起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侵害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例,目前已進入自查自糾與督察階段。依法妥善處理了北京美麗園、廣州華南新城等十多起物業管理糾紛。投機和投資性購房活動明顯減少。稅收、信貸、土地政策得到逐步落實。

   (二)建立健全城鄉規劃編制和實施監督機制。國務院原則通過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城鄉規劃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關于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6]18號)。依法指導各地科學編制城市規劃。組織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審查,開展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備案審核。完成了《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啟動了長三角、京津冀、北部灣、海峽西岸等重要城鎮密集地區城鎮群規劃的編制組織工作。推動縣域村鎮體系規劃試點。江蘇省全面啟動對規劃地域空間的全面覆蓋。加大城鄉規劃實施監督力度。經中編辦批準,組建了建設部稽查辦公室。積極推動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稽查制度,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相應的機構。在全面開展規劃效能監察的同時,推廣實施城市規劃監督員制度。建設部向6個由國務院審批總體規劃的城市派駐城市規劃督察員。四川、貴州、寧夏、江西、湖南、黑龍江、安徽等省(區)開展派駐城市規劃督察員試點。廣東頒布了《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實施條例》。海南省建立了省對重大項目選址的規劃審批制度,保障《海南省城鄉總體規劃》的實施。加強風景名勝資源保護和利用。國務院頒布了《風景名勝區條例》。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編制工作進一步加快,九寨溝等7個總體規劃經國務院批準實施;黃山等40個總體規劃通過部際審查。"大熊貓棲息地"成功申報世界自然遺產,公布了首批30處國家自然遺產、自然與文化雙遺產預備名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中,有130個建成監管信息系統,24個進行了數字化建設試點,60個通過了綜合整治驗收。繼續開展了村莊整治試點。各地開展了農房建設送圖下鄉等活動。湖北省加大資金投入進行村莊和集鎮環境整治。西藏全面推進農牧民新居建設。繼續推進開發性金融支持全國重點鎮基礎設施工作,調整增補58個鎮為全國小城鎮建設示范鎮。推廣云南等省以旅游帶動小城鎮發展,引導農民就地就近就業和帶資入城的經驗。

  (三)大力推進節能和人居環境改善。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國務院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1號)和《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的要求,起草建筑節能條例,已上報國務院,法制辦正在審查。開展完善建筑標準特別是制定限制高能耗工業項目的標準,運用節能技術,推進建筑節能工作,以住宅產業化帶動,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制訂和完善"四節一環保"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組織有關能源資源節約、城鄉規劃、城市污水處理、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公共交通、村鎮建設、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等重點領域的標準規范制(修)訂,發布綠色建筑評價、建筑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等標準和規范。組織開展公路、鐵路、民航、煤炭、電力、石油用地指標編制。截止去年12月底,共批準發布工程建設標準507項。組織開展建筑施工等21個工種職業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大力推進建設科技創新。召開全國建設科技大會,組織實施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中建設領域重大專項;發布《建設部"十一五"技術公告》和《關于加強建筑業技術創新工作的意見》,推動建立產學研相結合的科技創新體系,開展建筑節能、綠色建筑、人居環境改善、軌道交通、綜合節水、污水、垃圾處理等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轉化。落實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戰略。繼續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46號),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勞動保障部制定了《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經濟政策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城市公共交通的定位,召開第二次全國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會議,總結交流各地的經驗和做法,確定了10個試點城市,建立了專家咨詢服務體系,進一步推動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的實施。積極穩妥推進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繼續推動供熱收費制度改革。北方地區15個省(區、市)中有86個地級以上城市實施供熱收費制度改革,促進了住房節能。加強市政管網和環境治理設施建設。推動運用價格、稅費等經濟手段實現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組織編制城市燃氣管網改造、缺水縣城和重點鎮供水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引導城鎮建設資金主要用于完善和配套現有設施。按原標準口徑,預計2006年全國城市污水處理率56%,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54%。安徽省兩年共投資1.56億元,改造城市供水管網151.2公里。組織編制長江等重點流域、區域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規劃。江蘇、浙江省推動區域性供水、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的共建共享和向農村延伸。廣西實施"城鄉清潔工程",營造良好的城鄉環境。繼續加強城市節水和園林綠化工作。制定了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加大推廣使用節水型器具力度,推進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推動公共建筑、生活小區和住宅節能、節水設施建設。實行城市"綠線"管制制度。推行節約型綠化,武漢市等45個城市批準成為國家園林城市。依法推進建筑節能。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開展了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試點,啟動了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示范項目,組織了全國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北京、天津、山東、河南等省(市)民用建筑全面推行50%的建筑節能標準。銀川市對200萬平方米既有建筑進行了節能改造。研究提出了節能省地型住宅及綠色建筑經濟激勵政策的基本思路和方案。創新城市管理體制。總結推廣12319服務熱線與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相結合的經驗,促進城市管理資源整合,形成相互聯動、協同管理的新機制,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全國已有27個城市(城區)開展了數字化城市管理試點,24個省(區、市)的234個城市(縣、區)開通了12319服務熱線。加強地下管線的檔案管理,推動城建檔案管理的信息化、標準化。修訂和完善城鄉建設統計報表制度。

  (四)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建筑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這項工作事關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一年來,各級建設部門不辱使命,在前兩年清欠工作的基礎上,加強部門合作,充分發揮18個部門參加的清欠工作部際聯動協調機制的作用,共同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建筑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較好地完成了國務院確定的"三年基本解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目標"。2003年前已竣工項目歷史陳欠解決率98.13%。實施了嚴禁政府投資項目以帶資承包方式進行建設等六項制度,初步形成了防止拖欠的長效機制。據部分地區統計,停止了1600個資金不到位項目的立項、施工許可。近1/5的新開工房地產項目實施了工程款支付擔保。80%的省(區、市)建立了"失信單位名錄"。制定了《建筑市場責任主體行為誠信管理辦法》,公開各類市場信息。依法加大對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稽查。實施企業資質、個人執業資格動態監管,對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18家建筑施工、監理企業、個人進行了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行政處罰。上海、重慶、天津、湖南、云南、甘肅等省(市)依法對招投標活動全過程實施監督檢查。內蒙、福建、廣東、青海、新疆等省(區)加強對工程分包和合同履約的監管,防范違法違規行為。建設領域農民工培訓工作進一步加強。全年共完成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106萬人,鑒定82萬人。會同勞動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聯合舉辦了全國建筑業職業技能大賽,4人推薦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章",12人授予"全國技術能手"和"全國青年崗位能手"稱號,激發了農民工學習技術、鉆研業務的積極性,營造出尊重勞動、崇尚技能的良好社會氛圍。建筑企業市場競爭能力得到提高。繼續落實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關于加快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若干意見》,推進行業組織結構調整,大、中型的綜合性總承包企業、中小型的專業化承包和勞務分包企業的行業組織結構輪廓已經初步形成。推進建筑生產組織方式改革,開展了設計、施工總承包試點。建筑業建造技術已經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一批有實力的建筑企業進入國際市場,3個建筑企業進入世界500強。

  (五)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保障城市安全運行。發揮部安委會綜合協調職能,統籌協調全國建設系統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工作,積極研究探索新形勢下的安全生產工作特點,進一步增強了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大型公共建筑質量安全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創新住宅工程質量監管方式。北京、南京等地率先推行住宅質量分戶驗收制度。健全了村鎮建設工程質量聯絡員工作機制,加強了農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動態監管。組織開展以預防高處墜落為重點的建筑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加強對既有建筑使用階段的質量安全監管。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據初步統計,2006年全國共發生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882起,死亡1041人,分別比上年降低13.1%和12.7%。完善綜合防災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頒布《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修編《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等五項部門應急預案,健全了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運行事故、工程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事故及自然災害快報制度和突發公共事件月報制度。開展綜合防災和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點項目"新型城市軌道交通技術"研究。

   (六)維護群眾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全面貫徹《信訪條例》,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對中央聯席會議交辦的14000件信訪案件進行集中審核處理,妥善處置群體性上訪突發事件。繼續規范城鎮房屋拆遷行為。糾正城鎮拆遷過程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更加重視被拆遷人的安置,有效保護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維護出租汽車行業穩定。完善出租汽車行業清理整頓部際聯席會議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綜合措施,保證國家成品油價調整的順利進行。對22起出租汽車群體性事件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積極推動各地棚戶區(危舊房)整治改造工作。遼寧、山東、山西、吉林等省開展棚戶區和舊城區舊住宅小區、危舊房、城中村綜合整治改造,使更多群眾享受改革和發展成果。強化住房公積金監管。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對違規使用造成資金損失等問題進行及時整改,理順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研究完善監管機制,保證資金安全。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制定了《建設部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組織開展勞動定額修訂和建筑行業人工工資信息發布工作。進一步落實《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會同全國總工會制定了改善農民工作業和生活環境的措施,組織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防護措施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保障農民工職業健康。推動建設行業陽光工程的實施。

  (七)堅持反腐倡廉,加強精神文明建設。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從源頭上防止腐敗。深入貫徹《實施綱要》。著力推進《中共建設部黨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等具體意見〉的六個配套實施辦法》和建設系統治理商業賄賂、城鄉建設效能監察和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三個專項工作。先后派出6個工作組分赴16個省(區、市)和40多個企事業單位開展治理商業賄賂調研督查,依法查處20起商業賄賂典型案例,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行政審批機制不斷完善,懲防體系建設扎實推進。開展文明行業、文明風景旅游區、文明工地、文明住宅小區和青年文明號創建活動,樹立了一批先進典型。深化黨風廉政教育,加強黨員領導干部的教育監督,落實廉潔自律各項規定,進一步加強財務資金監管。

   (八)加強重點領域專項研究,提高謀劃城鄉建設改革發展的能力。今年,部里圍繞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點問題,立足于解決當前存在問題,著眼于長遠制度建設,組織開展了三項專題調研。一是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產市場專題調研。總結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歷程,立足當前的發展階段和資源環境背景,提出城鄉住房發展的長遠目標、方向和改革的思路和政策建議。二是小城鎮發展專題調研。從統籌城鄉發展,研究小城鎮在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中的作用,組織了分區域調研和"百鎮調研",提出要有重點地發展小城鎮,為農民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和帶資進城創造條件。三是市政公用設施投資需求及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專題調研。著重研究了城鎮建設投資和市政公用投資的關系,著眼于解決城鎮建設投資規模過大,與市政公用設施特別是環境治理和資源節約設施投資不足的矛盾,提出要推進市政公用事業改革,調整投資結構,加強薄弱環節,促進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的提高。這三項重點調研成果,為深化研究城鄉建設長遠發展思路和政策措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到2006年底,我國加入WTO已滿5年,建設系統認真履行承諾,積極開展WTO后過渡期的有關工作,及時修訂有關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促進公平競爭。積極做好CEPA的有關工作。繼續推進內地與香港地區專業人士資格互認工作,開展與臺灣地區建筑師交流工作。充分利用人居署等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平臺,宣傳建設領域取得的成就,維護國家利益。進一步開展國際合作,加強與蒙古、越南、俄羅斯等周邊國家以及歐洲、非洲等國家的交流,推動與有關國家政府部門、研究機構、企業在技術、資金、人員等方面的合作與往來。成功舉辦了第五屆世界水大會,拓寬國際交流合作渠道。

  上述成績的取得,是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正確決策的結果,是有關部門協作、支持的結果,是建設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建設部黨組向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總結一年來的工作,我們有四點體會:一是必須始終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深刻領會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和部署,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城鄉建設各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正確認識和處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當前發展和長遠發展的關系,確保政令暢通,堅決維護中央宏觀調控政策的統一性、權威性、有效性,堅決把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二是必須始終注重探索和遵循工作的規律性。堅持解放思想、求真務實,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所處階段的需要,把握城鄉建設發展的趨勢,注重總結經驗,開拓創新,努力探索和尋找解決問題的新思路、新途徑、新方法,使我們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不斷推進城鄉建設事業發展。三是必須始終把制度建設作為工作的關鍵。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在推進當前工作的同時,加強對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深入研究,注重城鄉建設長遠發展的制度建設,推進工作長效機制的建立,不斷完善城鄉建設持續健康發展的制度保障。四是必須始終重視加強建設部門的自身建設。堅持轉變職能、轉變作風,更加注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努力解決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問題。推進立法工作,堅持依法行政,加強執法監督,扎實推進建設行政執法責任制,探索預防和解決行政爭議的機制,不斷提高建設部門依法行政能力,為城鄉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還要清醒地看到問題和不足。當前城鄉建設中存在部分地方城市建設規模偏大,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公益性事業投資不足;住房供應結構性矛盾突出,部分困難群眾住房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城市發展模式粗放,資源能源浪費比較突出;城鎮房屋拆遷、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物業管理等方面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時有發生;政府職能轉變和機關作風建設還需要不斷加強。對于這些問題和不足,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全面把握形勢,明確工作目標和要求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今年經濟發展形勢作了深入分析,提出了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和任務。研究部署今年建設工作,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繼續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著力調整和轉變增長方式,著力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著力推進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著力促進社會發展和解決民生問題"的總要求,正確分析和把握城鄉建設發展形勢,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要求,扎實做好今年建設工作。

  第一,充分認識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本質內涵,堅持貫徹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堅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必然要求。要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防止大起大落,必須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更加注重優化結構,努力提高質量和效益。房地產業發展事關國計民生,是我國現階段重要的支柱產業,既關系宏觀經濟運行和國家金融安全,也關系到合理改善群眾住房問題。我國的房地產市場是在土地供應和房地產開發建設方式逐步規范過程中發展起來的,客觀上存在體制和制度不完善,也存在部分地方政府過分依賴房地產增加財政收入、忽視解決困難群眾住房等問題。這就要求我們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同時,更要注重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合理引導和調控。落實住房建設規劃,加快供應結構調整,包括套型結構、價位結構和區位結構,依法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是穩定住房價格和保持房地產合理投資規模,防止房地產泡沫積累的關鍵。建立健全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是逐步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主要渠道。必須制止城鎮建設占地和投資規模盲目擴大,堅持有保有壓方針,嚴格控制非公益性城市建設投資,增加公益性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投入,完善城鎮功能、改善生態環境、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第二,充分認識能源資源節約和環境治理的迫切需要,切實轉變城鎮發展模式。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時期,也是資源消費強度較高的時期,經濟發展和資源環境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影響人民群眾生活的環境突發事故時有發生。如果不盡快扭轉這種局面,不僅現在難以承受,而且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的目標最終也無法實現。當前一些城鎮忽視土地、水、能源的供求關系日益突出的矛盾,超越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所處階段,盲目制定城鎮發展目標。中央已經確定,把節能降耗、保護環境和集約用地作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突破口。對建設系統來講,要從科學編制城鄉規劃著手,落實城鎮節約集約發展;從市政公用事業改革著手,落實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從設計和產業化著手,落實建筑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切實實現轉變城鎮發展模式,實現城鄉可持續發展。

  第三,充分認識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的必然要求,積極促進城鄉統籌區域協調發展。中央提出,推進城鎮化要以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為核心,更好地帶動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這既是對我國城鎮化發展規律認識的深化,也是對城鎮化發展的新要求。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縮小區域差距、城鄉差距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要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對城鎮化發展的調控作用,要立足資源環境容量和在區域發展中的功能定位,著力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注重城鎮發展的質量,合理確定人口容量,吸納更多人口就業定居。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引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要注意治理"城市病",特別是著力解決大城市交通擁擠、環境污染等突出問題。

  第四,充分認識建設系統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責任,著力促進社會發展和解決民生問題。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建設系統工作直接關系群眾切身利益,讓廣大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促進社會和諧中建設部門肩負重要責任。不斷改善群眾的居住環境,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保護城鎮房屋拆遷中居民合法權益,有效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現象的發生,保持出租汽車行業穩定,這些都涉及到群眾的切身利益。要進一步提高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探索和把握新形勢下和諧社會建設的特點和規律,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重點,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努力使思想觀念、工作部署、工作方法更加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

    第五,充分認識完善城鄉發展體制機制的長遠意義,大力推進改革和自主創新。發展是增強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更好地解決前進中的矛盾和問題的根本。改革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動力。穩定是發展和改革的前提。要以轉變職能和提高行政效能為核心,加快城鄉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不斷增強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完善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創新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體制機制,城鄉協調發展必須堅持依法行政,著力規范行政決策、行政執行和行政監督行為。必須完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體制,科學制定并落實依據法定程序批準的城鄉規劃。必須完善推動建設科技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著力提高城鄉建設和管理的技術含量。必須完善城鄉建設和管理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妥善解決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

  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城鄉建設面臨的形勢,今年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以來一系列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大戰略部署,深入貫徹中央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引導建立符合國情的住房建設和消費模式,構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合理控制城鎮建設的規模與速度,加大推進建筑節能和環境治理力度,完善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創建城鄉居民宜居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黨的十七大召開創造良好的環境。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標是:

   --所有城市和縣城鎮都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應保盡保。住房供應結構明顯改善。住房公積金繳交率提高5%,資金安全得到保障。

  --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新的節能設計標準。全國節約用水量實現40億噸,城市污水處理率提高4個百分點。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提高2個百分點。

   --城鄉規劃編制指標體系和實施監督機制進一步健全。防止工程款拖欠和保障安全生產的法律制度初步形成。

  上述主要目標,是按照中央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考慮需要和可能提出的。這里,我著重講一講住房和房地產、科學編制城鄉規劃問題。

  關于住房和房地產問題。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宏觀調控政策,房地產市場調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突出問題仍未得到根本性解決。商品住房供應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部分城市房價上漲仍然較快。部分地區住房保障制度建設滯后。一些地區對經濟適用住房管理不到位,供應對象、面積標準不明確,審查不嚴格。房地產市場秩序仍需進一步規范。我們必須按照中央要求,全面落實兩個"國八"和"國六條"。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立足近期政策和長遠政策結合,改革和發展結合,堅持政策穩定連續,適時適度進行微調,我們要做到了解全局,把握大局,統一認識,形成合力,確保中央宏觀調控的各項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實處。這里要特別強調兩點。

  第一,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住房建設和消費模式是必須長期堅持的方針。我國人口眾多,土地、能源、資源都很緊張,人均占有量極低,而城鎮化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帶來了較大的住房需求,這就決定了我國不能占用大量土地、消耗大量鋼材、淡水和能源建設住宅,消費模式不能維持現狀。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實現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70%以上的目標;必須立足于我國人多地少的國情思考住宅建設模式問題;必須扭轉近幾年來90平方米以下套型供應量占比不足20%的現實狀況;必須考慮大多數群眾實際居住水平和改善住房需求的支付能力;必須制止部分企業追逐自身商業利益,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的行為。要建立合理的住房建設模式,通過精心設計和產業化生產,提供"面積不大功能全,造價不高品質優,占地不多環境美"的住宅,注重舊房的有機更新和節能改造。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群眾居住條件的改善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多方努力。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優先滿足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引導居民梯度改善居住條件。要引導合理的住房消費,通過不斷完善金融稅收政策,支持合理消費,遏制不顧資源環境的盲目消費。積極發展二手房市場和租賃市場,引導居民適度、梯次消費。就是對先富起來的人群,也要發揚中華民族勤儉節約的傳統,倡導合理消費,承擔起社會責任。要建立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根據資源稀缺狀況、區域和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家庭資產狀況和實際收入水平等,采取綜合措施,調節市場供求關系,形成適合本地區(城市)居民改善住房條件的合理價格,使住房銷售價格和租金水平與多數家庭的支付能力基本適應。

  第二,正確處理政府責任和市場機制的關系。住房是人的一種基本權利,是一種基本的社會保障,要高度重視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從十多年改革與探索的實踐看,僅靠市場機制無法解決住房領域的社會公平問題。構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是政府的責任。各地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重視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多渠道籌集資金建設廉租住房,逐步把覆蓋面擴大到低收入家庭,使符合條件家庭得到一定程度改善。要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使各項優惠政策切實落實到低收入家庭。調控和監管房地產市場促進其健康發展是政府的職能。目前住房制度已發展到多數家庭購買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的階段,要按照國務院要求,落實住房狀況調查和住房建設規劃,對滿足當地居民自住需要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政府要按照《價格法》的有關要求,采用限套型面積(限套型)、限控制性價位(限房價),競房價、競地價的辦法確定開發建設單位,增加政府指導價的住房供應。市場秩序混亂也是推動部分地區房價過快上漲、供應結構矛盾突出的重要因素,要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群眾住房消費的合法權益。

  關于科學編制城鄉規劃問題。做好城鄉規劃工作,發揮城鄉規劃的調控作用,必須抓住科學編制和實施監督兩個關鍵環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確立了城鄉規劃是公共政策的定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健全了城鄉規劃體系,完善了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建立了省級規劃委員會制度,推動了規劃審批政務公開,開展了城市規劃督察員試點和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建立和健全了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制度。《城鄉規劃法(草案)》已報全國人大審議,"一法(《城鄉規劃法》)三條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村)保護條例》、《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的法律架構正在建立。總的來看,符合形勢發展需要的城鄉規劃工作機制和體制基本建立,當前的主要問題在編制城鄉規劃環節。

  城鄉規劃是指導城鄉建設和管理的依據,體現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社會、實現科學發展的要求,具有綜合性、前瞻性。科學編制城鄉各項規劃是調控城鄉在資源環境約束條件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手段。規劃經過法定程序批準,便成為依據法律法規來保證、接受公眾監督、必須執行的公共政策。城鄉規劃編制作為制定公共政策的起點,要求規劃本身必須是科學的。當前城鎮發展模式粗放、浪費資源,也與過去在編制和實施規劃指導思想上過分注重經濟增長指標,而忽視了能源資源約束和環境保護有關。目前進入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修編期,各地正在組織編制建制鎮規劃和村莊整治規劃,組織好規劃編制是建設系統的責任。如果新編制的規劃不科學、不嚴肅、不切合實際,一旦經過法定程序上升為公共政策,將給地區發展帶來災難,甚至貽害子孫。

  解決城鄉規劃編制問題的關鍵,是按照中央要求,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轉變發展觀念,在方法上研究完善城鄉規劃指標體系,明確約束性指標和強制性內容,將其作為規劃編制和實施的"鐵律"。經濟指標是一定資源環境條件下經濟增長所能達到的水平,是指導性的。同時要研究建立健全社會發展指標、人文指標、資源指標和環境指標。能源、水資源、土地資源節約利用和保護等資源指標,環境設施建設、環境質量等環境指標,是一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限制性條件,應當作為強制性內容。快速城鎮化和經濟水平不斷提高必然帶來城鎮人口大量增加。城鄉規劃不僅要研究人口數量,還要研究人口的素質和在城鎮布局中的人口分布,要研究不同人群的特征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合理布局,降低居民的生活成本。住房和科教文衛等社會發展指標,包括硬件和軟件,必須與經濟發展相配套、相協調。同時,規劃編制中要落實控制性的"四線"等管理制度。這是科學編制城鄉規劃的最基本的要求。

  三、扎實做好2007年建設工作

  今年將召開黨的十七大。建設系統廣大干部職工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更加高昂的精神,百倍的努力,在抓工作落實上狠下功夫,全面完成今年建設工作確定的各項任務。

  (一)全面落實兩個"國八條"和 "國六條",著力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

  切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調整住房供應結構是宏觀調控的重點工作,也是建立符合國情的住房建設模式和消費模式的重要措施。要全面做好住房狀況調查,公布和實施住房建設規劃,重點落實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計劃,滿足普通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嚴格落實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面積占年度住房開發總面積70%以上的結構比例要求。各級城市要把新建住房套型結構比例分解到區域,落實到具體地塊、項目。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建設部將會同全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一季度,對各地落實住房建設規劃尤其是廉租住房開工建設等情況進行檢查;6月份,對各地新建住房套型結構比例要求的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考核。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有區別的稅收政策等經濟調節手段,引導合理的住房消費結構和供應結構。

  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繼續把控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納入政府工作的目標責任制。遏制投機、控制投資、抑制過度消費的同時,保持合理的房地產投資規模和合理的住房價格水平。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切實當好地方政府的參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繼續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和進度。落實穩定住房價格的金融、稅收等政策措施,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加大"兩限兩競"商品住房建設力度,增加滿足當地居民自住需要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配合做好物業稅等試點工作。同時,加強市場監測分析,及時發現新情況、妥善解決新問題,不斷鞏固成效。

  構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有步驟地將保障范圍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嚴格落實以財政預算為主、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相結合的廉租住房資金籌措機制,確保土地出讓凈收益5%左右用于廉租住房建設。堅持實物配租和租金補貼相結合,由政府組織新建一批小套型住房,收購、改造一批舊住房,滿足住房保障需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對象動態管理系統,加強廉租住房規范化管理。改進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主要供應低收入家庭,完善購房人退出機制。進一步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有條件的地區,可由政府、企業、社會團體建設小套型租賃公寓,向農民工出租。

  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落實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號),繼續開展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項整治后三個階段的工作。重點防范和制止各種規避結構調整政策、變相囤積房源行為,嚴厲查處違規銷售、哄抬房價、虛假合同套取銀行貸款、偷逃稅款等違法違規行為、擾亂市場秩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對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群眾反映強烈的典型案例,要依法從嚴懲處,并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要建立健全整治工作信息交流和定期通報制度,加強輿論引導,客觀反映市場情況,宣傳調控成果,提高群眾的信心。

  推進舊住宅小區整治和棚戶區改造。舊城區、舊住宅小區的老住戶以及棚戶區居民多數是中低收入家庭。危舊房屋較多的城市,應當依據城市規劃有計劃地進行整治和改造,讓更多的群眾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城市發展的成果。要總結推廣遼寧、吉林、黑龍江和山西等省棚戶區改造,煙臺、常州等地舊住宅小區整治經驗,由政府安排一定的資金,通過環境整治、維修養護、功能完善、節能改造等措施,延長住宅使用壽命,節約資源,改善居住條件。繼續落實建設部與國家開發銀行關于支持住房保障體系建設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快棚戶區改造的步伐。

  (二)加強城鄉規劃制度建設,推進科學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

  著力推進科學編制城鄉規劃。城市規劃真正發揮公共政策作用 ,必須在編制中體現符合當地可持續發展要求的社會發展指標、資源指標、人文指標、環境指標和強制性內容。建設部將組織研究制定城市規劃編制成果的評估制度,嚴格規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和審查。研究制定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改革指導意見,充分發揮其在依法科學編制城市規劃中的技術支撐作用。還要完善村莊和小城鎮規劃標準,開展縣域鎮、村布局規劃編制試點,加大村莊、建制鎮規劃編制工作力度,切實提高村莊和小城鎮規劃編制水平。

  推動城鎮體系規劃實施制度建設。按照《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確定的省域城鎮發展指引,做好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實施。組織完成長三角、京津冀和北部灣、海峽西岸等城鎮群規劃編制工作。總結推廣廣東省實施《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的經驗,落實空間開發管制,健全區域性重大建設項目選址制度,完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實施機制。修訂《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深入開展城鄉規劃實施監督。繼續會同監察部門開展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強化對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查處違反法定程序調整規劃及違反規劃擅自開發建設行為,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繼續推廣和完善城市規劃督察員制度,全面實施對國務院審批城市總體規劃的其它城市派駐城市規劃督察員,強化對實施管理工作進行事前和事中的監督,擴大城市規劃動態監測覆蓋范圍。完善城鄉規劃工作匯報、執法檢查和舉報制度。建立和完善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度和專家咨詢、聯席會議、公眾參與、規劃公示等制度。在全國范圍開展100個無障礙設施建設城市創建工作。

  全面貫徹落實風景名勝區條例。制定《風景名勝區條例》實施辦法。加快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嚴格執行重大建設項目選址審批制度,全面建成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研究建立風景名勝區特許經營、資源有償使用等管理制度。抓好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的檢查驗收和總結表彰。搞好風景名勝區保護建設成果大型展覽等系列宣傳活動。

  搞好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出臺《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村)保護條例》相關工作。制定出臺《歷史文化村鎮保護規劃編制辦法》。加強"十一五"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的指導和監督。建立歷史文化名鎮(村)信息監管系統,加強對已公布名鎮(村)的監管。結合規劃效能監察工作,開展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村)保護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三)鞏固三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成果,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

   落實完善長效機制,加強建筑市場運行監管。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關于規范建設領域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若干規定》已上報國務院,批轉后要嚴格執行。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即將召開的全國清欠工程款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繼續落實國務院有關部門已出臺的17個清欠長效機制文件。各地要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有關制度,抓好工程建設各環節監管,認真解決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問題。與國家統計局共同制定工程款支付情況的統計制度。嚴格勞動用工管理,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方式,完善欠薪舉報投訴制度,明確總承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有責任,分包企業負有直接支付責任。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行工程擔保與保險,引導市場主體有效防范經營風險。研究制定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建立健全誠信體系,進一步規范市場準入。貫徹落實《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要在總結長三角和環渤海區域建筑市場信用體系試點經驗基礎上,繼續加大整合力度,積極構建全國范圍內統一的誠信標準和信息平臺,向社會開放,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貫徹落實勘察設計企業、建筑業企業、招投標代理機構以及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修訂相關資質標準。嚴格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制度,落實個人執業人員的執業責任。加強企業資質許可、個人資格注冊中弄虛作假、偽造證書、騙取證書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嚴格工程建設中法定建設程序要求,強化工程開工前施工許可環節監管,進一步完善招投標制度,對于招投標代理機構虛假代理等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治理。嚴格合同履約過程監管,強化市場和現場"兩場"聯動管理,及時發現并嚴肅查處轉包、掛靠和違法分包等問題。

  支持引導企業自主創新,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重點,實現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充分發揮建筑業的支柱產業作用。要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進一步完善招標投標、企業資質、技術標準、質量安全等配套政策,激勵企業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著力調整行業組織結構,通過市場競爭機制和政府宏觀調控手段,提高大型企業產業集中度,促使中小型企業向專業化方向發展。要繼續改革傳統的設計施工生產組織方式,實現設計與施工環節的互相滲透,提高工程建設的質量和效益。勘察設計企業、施工企業搞工程總承包,取決于自身的能力和競爭力。要充分發揮設計咨詢單位在工程建設中的龍頭作用,以及施工承包單位組合各類社會資源的集成能力,不斷探索各類工程總承包模式。

  總結改革發展經驗,抓緊修訂建筑法。《建筑法》修訂是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也是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的安排。要總結和借鑒建筑法實施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建筑業改革發展的成功經驗,將其作為修訂《建筑法》的重要依據和內容,切實解決《建筑法》適用范圍偏窄、監督管理體制不順等問題。《建筑法》的修訂是建設系統的一件大事,建設部將組織專門力量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和全國人大做好修訂的各項調研和論證工作。各地也要積極配合,共同參與,爭取制訂出一部權利義務清晰、職能責任明確、制度設計科學、操作性強的法律,為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四)抓緊建筑節能法規制度建設,全面推進建筑"四節一環保"

  抓緊建筑節能法規制度建設,加快《建筑節能管理條例》和相關制度出臺。配合國務院法制辦,積極主動與相關部門協調,做好國務院審議《建筑節能管理條例》的各項準備工作,爭取條例盡早頒布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推動建筑節能的經濟政策,對節能及綠色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節能示范項目以及建筑節能服務體系培育等給予經濟激勵,培育和引導建筑節能服務市場,鼓勵社會資金和外資投資參與既有建筑改造。抓緊研究制定以新建建筑實行建筑測評標識為特征的新建建筑市場準入制度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用能系統運行管理、大型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管理、建筑能耗統計、建筑節能技術與產品推廣、限制和淘汰、建筑節能考核評價等七項制度。通過建筑節能的體制機制創新,推進建筑節能深入開展。

  全面貫徹《關于加強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堅持勤儉節約。以"四節一環保"為重點,切實解決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設中存在的不注重節約資源能源,占用土地過多,片面追求外形等問題。完善并嚴格執行建設標準,重點加強文化、體育等大型公共建筑建設標準的編制,完善項目決策依據。落實各級城市規劃與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大型公共建筑布局和設計的規劃管理工作責任,完善設計方案評審辦法,建立公開透明的專家評審和社會公示制度。強化節能管理,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要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節能強制性標準,項目建成后應經建筑能效專項測評,凡達不到工程建設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開展既有政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測評,并將測評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今年要重點抓好一批試點省市,年底前,試點省市要公布一批政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效狀況。加強對2萬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公共建筑,特別是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社區中心、衛生所、小型圖書館等的建設管理,以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建設部還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執法檢查,對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設期間存在的違反管理制度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問題,以及建成使用后規劃設計、成本控制、資金使用、功能效果、工程質量、建設程序等,特別是"四節一環保"的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組織實施國家重點節能工程,深入開展建筑節能。會同國家發改委組織實施國家十大節能工程中的建筑節能工程,啟動一批節能及綠色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試點示范項目;會同財政部啟動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示范項目,各地要抓住國家啟動這些項目的機遇,加強建筑節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的集成,建立健全技術標準體系,總結經驗,穩步推廣。組織實施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中確定的城鎮體系規劃與城市土地節約利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城市綜合交通系統功能提升與設施建設等重大、重點項目,今年要嚴格按照項目預定的工作目標和項目執行單位及地方承諾的配套措施,加強項目管理,確保年度目標的實現。

  推進住宅產業化,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完善住宅產業標準化體系和產業技術政策。加快出臺節能省地型技術標準和住宅設計要點。在住宅規劃設計中要充分考慮套型布局和符合"四節一環保"材料、部品的使用,鼓勵開發建設單位和材料、部品同步招標。積極推廣太陽能等新型能源在住宅中的使用。積極推行新建商品房一次裝修到位。逐步完善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的工作機制和相關政策,推行優良住宅部品認證制度和強制淘汰、限制制度,加快發展適應當地特點、符合"四節一環保"的材料、部品,切實解決住宅材料、部品供應不足、質量不過關和住宅主體與相關部品不配套等問題。

  (五)深化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推進城鎮資源節約環境治理

  研究制定深化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指導意見。從保障公共利益和城市安全運行,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節約資源、治理環境的要求出發,研究制定深化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指導意見報國務院。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支持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的經濟政策,根據資源的稀缺性和群眾的承受能力,穩妥推進價格改革。完善特許經營制度,健全監管體系,建立市政公用產品與服務標準,嚴格市場準入,規范經營行為。加強城市政府對市政公用事業監管和調控,完善應急保障體系,確保市政公用產品合格的供給與優質服務。

  大力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的發展戰略。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的審議工作。制定《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管理辦法》,編制和實施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和公共交通專項規劃。堅持把城市公共交通作為城市交通的主體,大中城市應當逐步建立以公共汽電車為主體,出租汽車等其他交通方式為補充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加快大城市交通設施建設,貫徹和落實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經濟政策,引導小汽車合理使用,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問題。積極穩妥地推進城市公共交通行業改革。

  制定并落實城鎮環境治理規劃。推進《建設事業"十一五"規劃綱要》相關規劃的制定和實施。繼續加大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投資,搞好城鎮供水、燃氣管網改造。研究完善垃圾、污水處理收費制度,推進垃圾、污水資源化利用。開展"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環境治理。積極開展國家園林城市、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等評審工作,提高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生態效益和整體水平。加強 "綠線"管理,做好公園和綠地的保護和管理工作,保護城市生態環境。

  (六)完善工程建設標準,發揮對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引導作用

  加快完善工程建設標準。全面推動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充分發揮工程建設標準在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社會中的技術保障和引導約束作用。突出能源資源節約、土地合理利用、環境保護、重要基礎設施建設等標準規范的制訂、修訂,不斷擴大標準的覆蓋范圍,適應經濟社會和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發布村莊整治、城市軌道交通、建筑節能和資源節約等重要標準,制訂城市基礎設施和工業建設領域有關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環保標準,為城鄉建設全面推行"四節一環保"提供技術依據。

   推進工程建設標準體制改革。起草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條例,完善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技術支撐體系,促進強制性條文向以功能性能為目標的全文強制性標準過渡。以房屋建筑為重點,修訂完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按照《住宅建筑規范》的制定原則,加快編制全文強制的《城鎮燃氣技術規范》、《城市軌道交通技術規范》,創新工程建設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的體制。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復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完善標準的經常性復審修訂制度,開展2000年及以前頒布的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復審修訂工作,減少標準內容的交叉重復,提高標準的質量和技術水平

  加強標準宣傳和強制性標準的實施監督。要以《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鋼鐵工業資源綜合利用設計規范》等一批重要標準的批準發布為契機,以"四節一環保"標準規范為重點,廣泛開展標準的貫徹培訓,提高全行業執行標準的能力和自覺性。以工程建設標準實施為重點,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大強制性標準實施的監管力度,確保強制性標準的貫徹實施。

  提升中國工程建設標準的國際化水平。要以增強我國工程建設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為目標,啟動中國工程建設標準的國際化戰略,擴大工程建設標準的國際合作。組織開展對國外工程建設標準現狀和發展趨勢的研究,提出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國際化戰略的目標、步驟和措施,認真落實中國與蒙古國等國家的標準規范合作協議和紀要,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我國工程建設標準英文版的翻譯出版工作,為我國工程承包企業"走出去"積極創造條件。

  (七)堅持為農民農村農業服務思想,確保城鄉建設中農民權益保護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7]1號)。繼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建設部將出臺《村莊整治標準》。確定進行整治試點的村莊,要編制村莊整治規劃,突出保護耕地和集約節約使用土地,突出鄉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防止簡單套用城市規劃的方法和指標。嚴格執行村莊整治實施方案分級審查制度和農宅拆遷管理制度,切實防止一哄而起、大拆大建和盲目集中。要通過村莊整治引導農民建立村莊公共設施運行和維護、環境衛生管理等方面的民主管理、自我服務機制,保持村莊整治成效。組織開展農民住宅建設技術指導和管理。建立農民住房建筑工匠資格認證制度,積極推進農民建房的社會化服務。要完善小城鎮功能,增強為現代農業發展服務的能力,充分發揮其在帶動縣域經濟發展,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的重要作用。在保護好自然風貌和歷史文化資源的前提下推進全國旅游名村、名鎮建設,出臺全國旅游名鎮(村)標準和推選辦法,命名一批全國旅游名鎮(村)。進一步督促落實支持全國重點鎮發展的政策措施,及時總結經驗,指導小城鎮發展。

  推進"城中村"整治和改造。將整治和改造"城中村"作為改善農民工和原村民居住環境的重要措施,納入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重要內容。要統籌考慮城市發展、"城中村"改造和村莊整治的工作銜接,大城市近期發展地區的"城中村"可依據實際情況確立以改造為主的方針,未納入近期發展的,應注重搞好人居環境治理。要協調處理好城市發展總體利益和原村民利益的關系,充分運用市場機制,依據城市規劃制定改造方案,加快"城中村"改造。對未列入近期改造計劃的"城中村",要重點做好環境整治,實施統一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防止產生新的違法建筑。建設部將組織部分大中城市就"城中村"整治和改造的主要政策問題進行梳理,開展專題調研,研究制定推進"城中村"改造的指導意見,建立防止產生新的"城中村"的有效機制。

  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維護農民權益是建設部門的重要職責,在新時期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各項工作中更要認真貫徹落實。繼續貫徹《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逐步改善農民工居住房條件,有條件的地區可建設農民工集中居住公寓。建筑業是農民工較為集中的行業,要率先做好改善農民工居住環境和職業安全衛生環境,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積極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擇優確定150個左右建筑行業溫暖工程培訓基地,開展對30萬農村勞動力免費培訓。健全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

  (八)著力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做好信訪和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要重視和加強建設部門信訪工作,暢通部、省、市(縣)信訪工作渠道,力求把上訪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化解在基層。健全社會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加強對信訪案件處理情況督辦和檢查。依法規范城鎮房屋拆遷行為,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落實出租汽車行業穩定工作地方政府責任制,規范出租車經營權出讓轉讓,繼續加大對"黑車"等非法運營行為的打擊力度,維護出租汽車行業的運行秩序。

  嚴格住房公積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政策,依法擴大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逐步擴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農民工在內的城鎮各類就業群體。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于法定最低繳存比例。超過法定最高繳存比例和基數的,要依法納稅。強化法制,嚴肅紀律,全面推進整改工作。進一步落實管委會決策制度,加快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加強監督檢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資金安全。發揮住房公積金改善住房條件的作用,研究向中低收入家庭傾斜的政策措施。

   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和綜合防災工作。抓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規定的實施,引導和監督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強化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推進全國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繼續深入開展以預防高處墜落和坍塌為主的專項整治,提高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研究建立既有建筑物安全檢測鑒定制度,保證全壽命周期質量安全。建立防災減災工作管理體系和工作機制,研究制定防災減災工作指導意見。推動城鎮抗震防災規劃編制,抓好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抗震防災和超限審查工作,實施農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完善城鎮供排水、燃氣、供熱、公交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安全運行監管和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九)推進建設行政管理體制創新,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深入開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強立法工作,注重提高立法質量。依據國務院今年立法工作計劃,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法制辦做好已列入計劃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調研、協調、論證和修改工作。認真做好我部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期準備工作。深入開展"五五"普法工作,推動建設系統人人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履行職責。抓好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落實權責一致要求,嚴肅追究違法或者不當行使權力等行為的行政責任。繼續加大建設稽查工作力度,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都要建立和完善稽查制度,要從注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事后查處,轉向注重事前、事中防范,防止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探索建立健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與調解有效結合的法律機制。

  推進建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以完善行政許可制度、深入推行政務公開為重點,促進建設部門職能轉變。研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具體措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研究和規范行政許可聽證制度,減少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程序,方便群眾辦事,提高行政效率。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及時全面發布政策法規、工程信息、企業資質和個人執業資格等相關信息。積極籌備開通建設行政許可網上辦事大廳,逐步實現行政許可項目網上申報。開展績效評估,建立和推廣行政問責制。進一步推進12319服務熱線與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結合,推動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要切實做好外事工作,為建筑企業"走出去"做好服務。加強對社團的培育、引導和監督,發揮社團"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完成建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課題研究,提出完善建設行政管理體制的意見和建議。

  (十)全面貫徹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加強思想作風建設

  要全面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第七次全會的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不移地推進建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切實加強新形勢下各級領導干部思想作風建設。關于今年的黨風廉政工作,明天會議還要作專門部署。重點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對城鄉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監督檢查;二是繼續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治理,重點查處打擊房地產領域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三是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四是完善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五是進一步加強建設系統行風建設;六是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推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

  同志們,在新的發展時期,保持城鄉建設健康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建設部門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完成好黨和國家賦予的重任,我們必須要有一個良好的精神狀態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保持政令暢通讓,做到令行禁止;要始終保持強烈的責任感和飽滿的工作熱情,抓落實的力度要更大一些,務求各項工作取得扎實成效。要心系群眾、服務人民,滿腔熱情地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要加強學習,深入調研,善于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同志們,讓我們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求真務實,努力工作,圓滿完成今年各項工作任務,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七大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