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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動態
東莞市建設局副局長鄭輝常在2006年全市施工企業會議上的講話
瀏覽次數:3869東莞市建設局副局長 鄭輝常
同志們:
今天會議的主要議題是: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和我市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圍繞我市建筑業企業現狀,分析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研究部署今年我市建筑管理的幾項主要工作。
2005年,根據市委“一城三創五爭先”的工作思路,建設局全體干部職工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狠抓“質量、安全、市場秩序”為重點,狠抓建筑管理,建設局在去年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礎上,加快了建筑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建設,逐步完善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嚴格了建筑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加大了對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筑市場秩序不斷好轉,企業的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穩定提高,我市建筑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2005年,全市建筑工程合格率為100%。其中43項評定為市優良樣板工程,12項被評為省優良樣板工程。有12項工程被評為市雙優工地,9項工程被評為省雙優工地。
2006年,我市建筑業將面臨一個更大的發展機遇,同時這也是一個挑戰。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爭取更大的進步,省建設廳最近連續召開了建設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提出了一系列建筑市場管理措施和制度,建設局也提出了相應措施和實施意見,重點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建立制度,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防止發生拖欠
我市拖欠民工工資事件時有發生,2005年,我市共解決了拖欠民工工資糾紛案615宗,金額達2735萬元,切實維護了民工利益。對發生欠薪的32家企業進行了通報批評,并從2006年開始對這些企業征收保證金。
為什么拖欠民工工資事件屢禁不止呢?除了建設方拖欠工程款導致無法支付工資外,其主要的原因還是企業自身存在較多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工程承發包制度不規范,工資款掌握在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包工頭手上,監管失控。
第二、工程進度款的撥付缺少監管,款項撥下來后即全部用在工程上,沒有安排專款支付農民工工資。
第三、部分包工頭不負責任,惟利是圖,攜款潛逃,造成拖欠工人工資。
第四、黑勢力滲透建筑市場,導致民工工資糾紛復雜化。
總而言之,發生民工糾紛的根源就在于“工資”,“工資”沒有監管好,沒有解決好,肯定會出問題。
為了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管理,減少工程糾紛,更好解決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的支付問題,建立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的長效機制。建設局于去年5月9日下發了《加強工程承發包管理的實施意見》(東建[2005]23號),加強了對工程款支付、勞動用工、竣工驗收結算管理,對工程價格、工程進度款、用工制度、工資支付、竣工驗收備案和工程竣工結算等作了明確的規定。最近,建設局根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勞社保發[2004]22號)等規定,決定在我市實行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專戶支付工人工資制度。
為什么這樣做?大家知道,工程造價是從國家定額計算出來的,而定額由工、料、機費、管理費等組成,在投標價或合同價中,僅僅反映出總造價,在施工中進度款撥付或結算支付,總是一筆支付,到底里面人工費為多少?誰都掌握不到。往往進度款一到,就全用在工程上或作其它用途去了。應該有多少用于工人工資,心中無數。因此,為明晰定額中工資的份額,我市決定在計算工程造價時將工資從定額中分解出來分列,在投標工程最高限價,要列明其中人工費用;屬非投標工程,則在工程合同總價中,列出人工費用。
而人工費的計算,則應按定額根據不同工程類別計算出需要的工日,然后,按工日單價(一類工每29元/工日,二類工26元/工日,三類工23元/工日),計算出該工程工日及人工費總額。
工資支付辦法:每次撥付進度款,其中要列出人工費多少,要單獨將人工費撥入企業基本帳戶,用來支付工人工資。
這項措拖要強制執行,總承包單位要負總責,要主動出面與建設方聯系,具體監督實施。堅決杜絕工程款未經總包單位而直接交到包工頭手上,一旦發生資金流失,則追究建設方或總包單位的法律責任。
二、從今年四月一日起啟用新定額
省建設廳于3月6日—7日在廣東韶關市召開了“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會議”,專門研究、宣傳和貫徹“全省從今年四月一日起啟用新定額”問題。對新頒發的2006年廣東省工程計價依據進行技術交底,在這次會議上,陳英松副廳長作了重要講話,省造價總站吳松站長對如何貫徹作了具體布置。
大家都知道,我省各專業工程綜合定額,是分別在2001年和2002年編制的,當時對定額水平和造價水平進行了較大幅度的調整,綜合平均下浮了18.7%, 對提高投資效益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我省造價水平長期處于低位,加上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特別是市場形成的價格機制不完善,投標人盲目超低價報價,發包方隨意壓價,形成了不合理的工程造價價格,結果導致工程虧損,偷工減料,造成工程質量低劣,甚至拖欠工程材料款,拖欠民工工資,造成勞資糾紛,鑒于此種情況,加上現行定額存在幾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如:一是人工費制定的標準過低,工人工資不高,不利于提高勞動力素質和招工,不利于勞務分包工作;二是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內容少,費用標準低,不利于安全和監督工作;三是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不斷出現,現行定額缺項越來越多,不利于引導企業合理確定造價;四是腳手架子目的編制模板支撐系統的用料不符合現行的規定(原來是竹木,現在使用鋼管排柵等等)。
針對以上問題,省建設廳非常重視,具體由省造價總站負責組織各有關市、部門、單位共100多專業技術人員,分七個小組,歷時10個月時間,對建筑、裝飾、安裝、市政、園林綠化工程等5個專業定額進行修訂,現已完成,并經省建設廳審查通過,于2006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執行。
修改后的新定額水平,已接近或略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與2003年舊定額比較,總框架基本一致,5個專業的工程造價實質提高了2%—3%,其中:建筑工程提高了2.9%;裝飾工程提高了2.31%;安裝工程提高了2.84%;市政工程提高了3.24%;園林綠化工程提高了1.52%。
與以往相比懸殊較大的在于人工日工資標準提高和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具體內容和計算方式上有所改變。下面就這兩個問題談談:
(一) 關于人工工資
原定額按三類日工資(一類/工日,二類/工日,三類/工日),新定額將人工工資平均提高了20%,結合東莞市政府月工資不低于574元/月的規定,原采用一類工29元/工日,二類工26元/工日,三類工23元/工日,現根據新定額,按四類工資劃分,調整為一類工32元/工日,二類工29元/工日,三類工26元/工日,四類工23元/日。
(二) 關于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全省統一了工作內容、計算方式和費率。
1、內容方面:有詳細的子目30項,具體明確。
2、取費方式上,原統按5%費率計取,現改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以下五個項目按子目按照定額計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1)綜合腳手架(含安全網);(2)靠腳手架安全擋板和獨立檔板;(3)圍尼龍編織布;(4)現場圍檔;(5)現場僅設置卷楊機架。
第二部分,按系數計算其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其中: (1)建筑工程按分部分項工程費乘以3.16%計算; (2)裝飾裝修工程按分部分項工程費乘以2.50%計算; (3)市政工程按分部分項工程費乘以2.82%計算; (4)園林建筑綠化工程按分部分項工程費乘以2.44%計算; (5)安裝工程按分部分項工程人工費乘以3.16%計算。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則由以上兩部分費用的總和組成。招標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按以上規定計算后,在投標報價中單列,不參與競價,直接計入投標中標總價,非招投標工程,按以上規定計算后,由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進行明確約定。
那么,如何貫徹新定額呢?
執行新定額,這是我們建筑行業一件大事,它既體現了一個地方的建筑業水平,同時涉及到項目、承包方以及施工企業的切身利益,對于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能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有利于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推進建筑業的進一步發展。
因此,凡2006年4月1日起承接的新項目(按雙方簽訂的工程合同時間的依據),一律執行新的定額。2006年4月1日前簽訂合同開工。
4月1日后完成的項目,仍按舊的定額執行和工程結算。
為做好新定額的實施工作,要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交底,市造價站要召開專門會議,要對2006年計價依據進行技術交底,讓建設各方全面了解2006年計價依據。
二是要培訓,要對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公司等有關人員及全市造價員進行業務培訓,特別是要利用省造價員證書換發全國造價員證書的契機,組織對造價員培訓。
三是宣傳,要在媒體上做好宣傳工作,給社會一個合理的解釋,這有利于2006年定額的貫徹執行。
三、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為貫徹實施國務院《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省建設廳決定自2005年7月14日起在全省范圍全面實行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以下簡稱兩項制度)。我市已轉發省建設廳的文件并從去年7月14日起,全面實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三類人員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上崗兩項制度。
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予參加建設工程投標,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不得承接建設工程任務。項目經理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不得參加投標,市建設局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目前,我市有319家施工企業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還有109家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其中2家為總承包企業,其他大部分為裝飾企業。部分外來施工企業東莞分公司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經理尚未落實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上崗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許可兩項制度,要求本市未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要落實專人負責,限期從現在開始一個月內做好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送審工作。
外來施工企業東莞分公司分公司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人員、項目經理未按規定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上崗,要立即進行整改。要求會后一個月內,所有外來施工企業必須持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東莞分公司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人員、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到市建設局備案,換發《誠信手冊》。
省建設廳決定,全省三月底前仍未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準再承接工程任務。
為了盡快協助解決未申報的企業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根據某些企業人員尚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而無法申報,或者即使企業領取了《安全生產許可證》,但持證人員不夠,需要增加持證人員培訓等情況的實際困難,市建設局委托東莞市建筑業協會與省建設廳聯系,準備組織最后一批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希望各施工企業盡快報名,特別是仍未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具備條件但未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也請迅速與市建設局市場科、安監站聯系。
今年,市建設局將加強安全生產許可執法檢查。施工企業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項目經理未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上崗的,一律不得辦理招標投標、施工許可手續。在建工程發現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一律作停工處理,責令整改,待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考核合格證后, 方可復工。
四、統一實施“平安卡”
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加強建筑施工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今年,省建設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并將在全省選取七個地級市進行試點。這七個試點是: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中山、江門、湛江,我市是七個試點市中的一個。
為了更好地推進這項工作的開展,省建設廳于2月27日至28日在肇慶市召開的全省建工會議上,作了具體的部署,3月10日又在深圳召開了七個試點市的專門會議,具體研究實施細則。
按照“平安卡”的實施要求,凡建筑施工一線作業的所有人員,都必須經基本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領取“平安卡”才能持證上崗作業。提高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促進一線作業人員的有序流動。同時“平安卡”還可視作“上崗證”使用,記錄持卡人資歷和行為等個人重要信息,接受現場檢查。全面實施后,凡未持“平安卡”的個人,施工工地不能錄用。
按照省建設廳的要求,我市推進“平安卡”工作要做好以下幾點:
(一)設立專門工作機構:市建設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全市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平安卡”管理制度各項工作的實施。這項工作由市建設局鄭輝常副局長負總責,日常工作由建工科、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負責,抽調兩個部門的陳建新科長、劉傳文副站長具體組織實施。
(二)負責培訓的單位:市建設局委托我市現有的已取得培訓資格的三家培訓機構(東莞市建設培訓中心、東莞市建筑業協會培訓中心、東莞市常平華藝職業培訓中心),開展對全市建筑施工企業一線工人安全培訓工作。
培訓機構按就近培訓的原則,分片設點或企業包干培訓的辦法,開展全市建筑施工企業一線工人的安全培訓。
考慮到我市是試點市,按照省建設廳的要求,各市要選出一批企業作先試點,開展先行培訓領證工作,其中每個企業又要選定一個在建工程項目的工地開展全員培訓,試行全員持“平安卡”上崗制度,取得經驗后,再向全市推廣。八個試點企業及試點項目是:東莞市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東莞市建安集團有限公司:東莞市莞城建筑工程公司:東莞市健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東莞市廣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五工程局:中國華西企業有限公司:四川瀘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 參照培訓收費和培訓時間
培訓收費,全省統一規定由保險公司從收取的“人身保險”中返還40%作為培訓費用(收費標準,全市統一),以此來支付一線工人的培訓費,無需工人個人支付,工人屬免費培訓,企業主要報送工人培訓,經考核合格,經市建設局建工科、安監站及保險公司共同核定名額數量,作為發“平安卡”和保險公司支付培訓費的依據。每人的培訓費標準全市三個培訓機構將統一標準收取。收費內容包括:平安卡成本費、師資工資費用、資料等雜費。不包括培訓食宿費,此費應由學員自已負責。
培訓時間為期兩天,正式培訓發證工作將在4—5月份進行。
從現在起,我市計劃用二年半時間,爭取二年時間,完成一線民工約30萬人的培訓、領證工作。二級以上企業將加快培訓步伐,提前實現全員持證上崗,希望:一、各施工企業要高度重視;二、三個培訓機構要加大培訓力度,增加培訓網點,合理組織和安排多培訓,但不能走樣,走過場,流于形式;三、各企業要與指定培訓機構、培訓點配合好,按照培訓機構培訓安排,積極輸送培訓人員;四、建工科、質監站按照市建設局要求,加對三個培訓機構、培訓點的監督指導,并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核實和考核合格人員的發卡工作。
五、積極推進勞務分包制度,建立勞務分包市場
根據建設部《關于建立和完善勞務分包制度發展建筑勞務企業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所制定的工作目標,從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的時間,在全國建立規范的建筑勞務分包制度。先從施工總承包一級企業做起,規范勞動用工。從2005年7月1日起,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特級、一級企業進行勞務分包,必須使用有相應資質的企業,使用勞務企業的比例不低于80%,禁止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包工頭”。到2007年1月1日起(一年半時間),所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進行勞務分包,必須使用相應資質的勞務企業,禁止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包工頭”。
早在2001年,我市為規范勞務分包,召開全市動員大會,并下發文件,要求具備一定條件的“項目經理”或“包工班組長”作為發起人成立獨立建制的勞務分包企業。目前,全市已成立了40多家勞務企業。但由于相關政策不落實,勞務企業的數量太少,遠遠不能滿足我市建筑工程勞務分包作業的需要,建立勞務分包市場的工作未能全面啟動。
根據建設部“在全國建立規范的建筑勞務分包制度,先從施工總承包一級企業做,規范用工。”根據我市實際,我市擬從2006年10月1日起開始全面實行。為切實做好這項工作,市建設局要求:
第一、從現在起至10月1日利用半年時間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第二、所有總承包企業,必須從屬下項目經理中,挑選1至2名籌建和成立勞務企業,其中叁級總承包企業成立1家,貳級以上總承包企業成立2家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可以主營1項,兼營5項勞務業務。
第三、申請成立勞務公司企業,可到工商部門領表,到市建設局加具意見后,到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
第四、凡領取營業執照的勞務公司企業,必須到市建設局登記備案,并在營業執照上加蓋備案章認可后,方可進入勞務市場和建筑市場,承接建筑勞務業務。備案期為一年,一年期滿,勞務企業可正式申請勞務企業資質證書。
第五、今年10月1日我市將啟用勞務市場,市場設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全市所有勞務企業都必須進入勞務市場。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工程分包,都必須到勞務市場直接選定分包隊伍或選定隊伍投標分包。
第六、辦理施工許可必須審查合同和分包合同,分包隊伍必須是經市建設局認可的分包隊伍,否則分包合同無效,不予辦理。
第七、勞務企業可以承接本身總承包的分包工程,如任務量不足,則進入勞務市場競爭。
摘自:粵建網